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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傷官格及傷官格的取用

  編輯:命理常識

傷官格亦為八格之一。傷官又名剝官神、另名羊刃殺。喜身旺,喜財星、印绶,傷官傷盡,忌身弱、無財、刑沖。傷官者,我生彼之謂也,取陽生陰、陰生陽,陰陽相配。

如甲見丁、 乙見丙之類。甲木以辛金為正官,丁火為甲木傷官,盜其氣勢,能克制辛金,壞我官星,不能輔助日主成其貴氣,所以稱做傷官。

取傷官格者,務要傷盡,傷盡者,即四柱沒有一點官星,方作貴命看。如原局有官星,見傷官則傷之,則為害最重。傷官雖凶,但為我所生,為自家之物,傷盡則能生財,財旺剛能生官,造化輾轉有情。

如月令有傷官,時上透出傷官,而四柱不見一點官氣,再加四柱身旺、財旺,或印旺,則可名標金榜,一品之貴。傷官格為人多才多藝,心高氣傲,做事無所顧忌,多謀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人皆不如己,惹人討厭。

取傷官格之法,以月令為主,再參看其它干支。月令藏有日主的傷官,天干再透出者,則可為作官格。

如甲日生於午月,乙日生於巳月之類。傷官得令,再得天干透出傷官者,則取為傷官格。如甲日生於午月,天干透丁;癸日生寅月,天干透甲之類。如月令不藏,其它干支通根生旺或有氣者,亦可取用。如甲木日主生丁未月,乙木日主生丙戌月,雖不的令,但其它干支再見丙丁、丁巳、丙午之類,亦可取用。傷官格行運,要見財而不要見官。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運限去官,必主高遷。歲運遇剝官、印绶皆吉,忌身衰敗運,傷官格最喜行財運,印绶、身旺次之,不喜行官鄉。四柱傷官多而見官者,不宜再行傷官之運,見一位則無妨。傷官格務要傷盡,若四柱見傷官而官星隱顯,謂之傷之不盡,歲運再見官星,引出原局中隱顯之官,官星乘旺,再見刑沖破害,刃殺克身,身弱財旺,必主徙流死亡,即使五行有救,亦主殘疾。若四柱原無官星,而遇傷官重者,運入官鄉,流年有遇官星,若不目疾,必主災破,四柱傷宮,運入官鄉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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