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存續與否,不僅關係到家庭的穩定,更深深影響著個人的興衰榮枯。現實中不乏這樣的例子:有些人離婚前風風光光、意氣風發,離婚後卻窮途末路、霉運連連,令人唏噓不已。為什麼有人會因為離婚而運勢急轉直下?從八字命理的角度來看,這與命局的結構息息相關。以下就來解析四種離婚後容易倒大霉的八字類型。

八字中的日支又稱「夫妻宮」,若日支為喜神或用神,通常代表丈夫或妻子都能對自己發揮良好的助力,說明配偶正是自己命中所喜之人。這類八字婚姻關係大多和睦穩定,離婚的機率本就不高。
這類人最需要做的,是學會尊重並感恩自己的另一半。然而,如果日支遭到其他柱或歲運干支相沖,則意味著婚姻陷入困境,外界的干擾與破壞力極強,配偶容易受到迫害;若日支被合化成別的神煞,甚至合出桃花劫煞,則象徵配偶易受外界迷惑,或自己對婚姻對象難有感恩之心,反而給伴侶帶來麻煩與困擾。
一旦流年大運引動沖克,婚姻便可能走向破裂,離婚的年份多半是日支逢桃花劫煞沖克之時。這類人離婚後往往破財連連、事業受阻,甚至聲名狼藉。
男命以財星為妻星,女命以官殺為夫星。身弱而財官旺的人,配偶星為忌神,代表生活中異性緣分過多、難以把持,婚姻裡潛藏著不穩定的基因,往往風流成性。
由於財官皆為忌神,這類人容易因外面的花花草草之事破財、累身,白白耗費許多無謂的精力。結婚次數越多、異性緣分越雜,這方面的「業障」就越深,形成「逃出狼窩、再入虎口」的局面。
因此,這類人最好避免陷入「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的惡性循環,選擇配偶時務必格外謹慎。
從格八字因自身極弱、無法自立,順從命局旺勢反而能獲得好的結果。最怕的是內心不服、不願順從,如此一來人生必然波折重重,難有善果。
從財、從官之人,離婚之年往往是歲運進入扶助自身的行運,可惜扶助力量不足,無法徹底扭轉格局。此時貿然離婚,等於親手踢開從神,屬於盲目衝動之舉,自然難有好結果。
所以這類人離婚務必慎重,除非確定對方明顯不是自己命中財官之人,否則絕不要輕言離婚,免得只能自認倒霉。
依照八字格局論,月令是格局用神匯聚之地。格局一定,富貴層次便已確立,行運能否輔佐格局、成為喜神,決定了人生的順逆起伏。而格局用神之外,還需要有「護格相神」來維護格局:
相神在格局論中肩負維護格神的重任,一旦離開相神,格局便不復存在或容易受到破壞,這與平常所說的喜用之神並不相同。值得一提的是,即使相神在一般意義上屬於忌神,只要格局成立,人生也不會太差,至少不會有大災禍,因為格局本身就在那裡。
因此,婚姻中若配偶星或夫妻宮恰好是自己八字的護格之神,就千萬不能輕易離婚。離婚之後,人生格局隨之改變,事業與生活中倒霉的事情便會接踵而至。以下舉兩個實例,說明護格之神的重要性:
乾造:壬寅、甲辰、戊戌、戊午,日主1964年開始交運,大運依次為: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此造身旺、官殺亦旺,用神自然是官殺與財星。32歲前行運在印旺之地,雖然書讀得不多,但早早開始做生意,儘管沒賺到多少錢,事業已打下一定基礎。32歲之後行戊申、己酉運,事業發展相當順利。表面上這兩步食傷大運似有破壞喜用之嫌,但對七殺格而言,食傷正是健旺的護格相神,所以才能一路順遂。
乾造:己亥、庚午、丙寅、戊戌,1961年開始交運,大運依次為:己巳、戊辰、丁卯、丙寅、乙丑、甲子、癸亥、壬戌。此造身強,為羊刃駕殺的格局,用神是七殺與財星,最大忌神為傷官,護格相神則為印星與財星。
此造七殺與傷官分居兩頭,所以身帶殘疾。戊辰大運食神健旺、用神入墓,升學無望,但也無病無災,因為七殺正需食神制伏。丁卯、丙寅兩步大運印星雖旺為忌,卻能制克最大的忌神食傷,解除了原局食傷對七殺用神、格神的威脅,人生雖不算順利,亦無災病。一到乙丑大運,傷官健旺,2009年雙目失明;2004年開始有了外遇,2009年離婚,離婚後生活淒慘。原因正在於此造妻宮梟印與妻星財星均為護格之神,離婚等於自斷格局支柱。
婚姻大事,牽一髮而動全身。從命理角度看,上述四種八字結構的人,配偶與婚姻往往承載著命局中重要的正面能量,輕率離婚極可能導致破財、事業受挫乃至健康受損。當然,命理僅供參考,婚姻的幸福終究建立在彼此尊重、感恩與用心經營之上。若真走到婚姻的十字路口,不妨先審視自身命局、權衡利弊再做決定,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