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間是婚姻的起點,直接關係到婚姻品質的好壞與婚姻存續的長短。許多人不禁好奇:結婚時間是否命中注定?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結婚是以領取結婚證為標誌,它既受命運規律的影響,也受婚姻緣分的左右,同時還摻雜著諸多人為因素。
命運規律是一種自然狀態下的規律,它決定了戀愛緣的情況。而戀愛緣要上升為姻緣,則需要戀愛雙方甚至周圍他人的共同促成。換句話說,結婚並非命運規律自然形成的結果,而是包含了許多人為因素。既然涉及人為因素,實際形成的結婚時間就有可能不是最佳的結婚時間——有的符合命運規律,有的則未必符合。
只有符合命運規律的結婚時間,才是對的結婚時間,婚姻才能持久;否則便是錯的結婚時間,婚姻往往難以長久。
不少命理研究者致力於算準一個人的結婚時間,一旦推算結果與實際不符,便想方設法加以解釋,不斷添加新理論,使命理體系越來越複雜;實在難以自圓其說時,就歸於神煞之力。這就好比科學家牛頓,面對某些當時無法解釋的自然現象(如物體接近光速時質量會發生變化),最終將其歸於上帝之力;而後來的愛因斯坦透過深入研究解釋了這種現象,形成了著名的相對論。
有些人在找大師測算時,發現算出的結婚時間與實際不符,要麼懷疑大師水準不夠,要麼懷疑算命本身不科學。其實大可不必糾結,關鍵在於釐清命運規律與人為因素的關係:理論結婚時間是命運規律自然形成的,而實際結婚時間是人為因素促成的,兩者並不一定吻合。
如果命理師推斷無誤,他所推出的往往是理論結婚時間,而非人為促成的實際結婚時間。當然,若命理師理論錯誤或推斷失誤,結果自然也會出錯,這就要求命理師理論正確、推斷嚴謹。
可以肯定的是:按正確命運規律自然形成的結婚時間才是正確的結婚時間;而人為因素促成的結婚時間,既有正確的,也有不正確的。
八字:乙巳、丙戌、庚戌、乙酉
大運:乙酉、甲申、癸未、壬午,現行壬午運。
乙酉為婚姻星,乙木為用神。從行運來看,癸未運中癸水生乙木,此運有婚姻之象。再從流年分析,1991年辛未年可結婚,這是命運規律所定,也是對的結婚時間。實際上,命主正是在1991年完婚。
婚後,雖然命主妻子身體狀況一直欠佳、始終未能生育,命主身為商人也常流連歡場、間斷供養小三,但這些都沒有動搖婚姻的穩定性——正因為其結婚時間符合命運規律。
八字:癸丑、癸亥、癸丑、庚申
大運: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現行丁卯運。
乙丑運中雖有婚姻緣分,但並非結婚好運。命主於2000年庚辰年結婚,然而並不完全符合命運規律,不是對的結婚時間,婚姻虎頭蛇尾,最終於2004年甲申年離婚。
結婚時間並非完全注定,而是命運規律與人為因素交織的結果。選擇符合命運規律的時間步入婚姻,婚姻更容易穩定長久;反之,若僅憑人為安排倉促成婚,即使一時順利,也可能埋下隱患。了解自身的命理婚期,再配合審慎的人生抉擇,方能為幸福美滿的婚姻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