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中,食神與傷官統稱「食傷」,當其與七殺、官星、印星等十神形成特定組合時,便構成所謂的「食傷格局」。常見者有「食傷制殺」、「食神合官」、「傷官合印」(即傷官合梟神)、「食神合印」等,各自代表不同的命理意涵。本文將深入解析其中最受矚目的格局——「食傷制殺」。
食傷制殺,指的是八字中以食神、傷官來克制七殺。在命局中,食傷代表命主的文化學養、思維才智與精力的投入;官殺則是剋制日元的五行,象徵阻力、官職、權力與社會地位。食傷制官殺,意味著命主將自身的精力與欲望目標投向爭取社會地位和管理職權,並能憑藉努力戰勝困難、取得成功。因此,食傷制官殺之人進取心強、權力欲重;若制得得宜,便能掌權有成,大多從政,走仕途之路。
食傷制殺者,即是用七殺而兼帶食傷之人,一般指以月令印綬為用,同時四柱又見七殺與食傷的格局。即使身旺印重、七殺有制、身旺有洩,殺與食傷並用時仍有主次之分——或取食傷洩秀為用,或取食傷制殺為用。此類格局往往以食傷制殺並非取用重點,重點反而在於食傷洩秀。一般而言,克與洩不能並用;若身強殺旺,則須用食神制殺,或以傷官駕殺,方成「制殺為權」之造。
凡以食傷制殺為用者,大運不宜再行財殺之運助起七殺;反之,若殺輕制重,或身強殺淺,則喜財星生殺助勢,而不能再行食神、傷官大運前來制殺。
先賢萬棋曾言:「食傷生財制殺,原是壽星。如食傷格日干強,真神得用,再遇財星生發制偏印,則為富貴中人;但食傷過旺,洩身太過,反而貧窮簞食瓢飲。」素庵相國亦云:「看食傷之法,如用以制殺,則以食殺相比較——殺重食輕,當扶食傷而抑殺;食重殺輕,當扶殺而抑食。」
八字中食傷的功能有三:一洩身、二生財、三制殺。就制殺而言,若食傷力量大於殺星,宜行財殺之地;反之,若七殺之力大於食傷,則不宜再入財殺旺地,而應扶食抑殺方可。但若日主不甚弱而食傷輕,局內又見官殺生助偏印,偏印便會剋制食傷,使食傷無法制殺;此時殺無食制,轉而攻身,這種命式非夭即貧。行運若遇財運來制偏印則吉;若再行殺地,一則攻身、二則生偏印,喜用被破壞無遺,多主凶死。
食傷若用於制殺,以食傷在前、七殺在後為佳。例如月干見食傷、時柱見七殺,或年支見食傷、月干見七殺,皆屬甚吉之配置;若七殺在前而食傷在後則不宜,主一生多成敗起伏,或先成後敗。
此外,食傷與七殺不宜靠得太近。如年干食傷、月干七殺,或食傷與七殺同柱,稱為「食傷近殺」。七殺受食傷近制,威風受到壓抑,久而久之會產生反抗心理,爆發大脾氣,甚至出現突然的兇暴行為,此種情形與食傷逢偏印類似。
再者,食傷制殺適度即可,不可制之太過。若局中僅一個七殺,卻有兩三個食傷圍攻,七殺能力被完全壓制,命主反而變得軟弱、心無大志、安於現狀、得過且過。此時若有財星在命局通關、疏通其氣即可改善;或待行運逢財星通關生殺,亦可小有所成,唯福分不大。若命中無財星,行運又不遇財運,縱使學富五車,終究不過是一介寒儒罷了。
以食傷制殺,就是以智謀克制邪惡、以技藝搏取名利的意象。七殺象徵疾病、災害、禍患、暴君與小人,代表一切對命主有害的事物;以食傷制殺,便是降龍伏虎、除暴安良、消災解難,具有殺敵立功、治病救人、舌戰群儒等義象。倘若制不住七殺,七殺便有隨時攻身的危險;若制殺過頭,七殺失去應有的威風,英雄也沒有用武之地。只要食傷恰好制住七殺,即使七殺稍旺一些,命主也能出人頭地、成就一番事業。
因此命書有云:「食神制殺,英雄獨壓萬人」「食神制殺,英俊文章發少年」「食神制殺衣祿豐」「傷官有情來合殺,金榜標名定是真」「食居先,殺居後,平生衣祿福最厚」「殺輕制重,雖學無成」「殺輕制重,為人到底遭屯」「殺重制輕,時刻有顛覆之危」「食重孤孀」等等。
鄭介民命造:戊戌 辛酉 乙未 丁亥,三歲起運。
大運: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
此造七殺當令,時支亥水因有未土阻隔,不能直接化殺生身,唯賴時干丁火制殺。丁火在未中有根氣,可以發揮作用,格局成為「殺邀食制」。甲子運比劫生食,命主考入黃埔軍校;丙寅、丁卯運食傷制殺有力,命主大得際遇,成為手操生殺大權的軍統局長,後更出任國防部次長、國安局局長,正應了「食神制殺,英雄獨壓萬人」之語。
乾造:甲子 戊辰 壬辰 乙巳(午未空)
十神排列:食神、七殺、日主、傷官。
子藏癸水劫財;辰藏戊土七殺、乙木傷官、癸水劫財;巳藏庚金梟神、丙火偏財、戊土七殺。
此命壬水日元生食神甲木,傷官乙木又與食神甲木共同制約七殺戊土,本為食傷制殺格。可惜乙木生巳火,巳火生戊土,巳與戊同宮通祿;乙木生了巳火,等於間接生助戊土,故而難以真正制約戊土七殺。
孫布政命造: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己土生於巳月,巳中丙火為己土印綬。儘管日支巳、時支午,地支火勢太旺,但依《子平真詮》月令取用的原則,仍以印綬為用。日主得巳午中戊己通根,年支丑又為己土祿地,且得旺火生身,為身旺印旺之局。太旺者宜洩不宜制:年干乙木七殺氣勢休囚,有印化洩、食傷制克,起不了任何作用,可視為閒神;月干辛金、時干庚金通根月令巳中金之長生,食傷通根得氣,取其洩身為用,食傷制殺,故為貴格,官居布政。
此為棄殺而用食傷者,並非以印通關。凡取月令印綬為用者,如果七殺坐印地,七殺自然化印,貪生忘克;如果不坐印地,必然休囚,並非徐樂吾大師所謂以印通關。所謂通關,徐大師解釋為:「兩神對峙,強弱均平,各不相下,須調和之為美。」意思是通關必須能溝通兩種五行的氣勢,例如比劫爭財,用食傷通關;傷官與官星不和,用財通關。而財能生殺,財殺本自相合,無需用印通關;況且印能制食傷,反而引起征戰,故此通關之說,於理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