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坊間常流傳「寡年」不宜結婚、「雙春年」也不宜成婚的說法,這些講法究竟是否合理?有人解釋,「寡年」指一年之中沒有立春,寓意愛情沒有春天;而「雙春年」則是一年出現兩個立春,象徵婚姻中可能遇上「第二個春天」,男人會出軌、女人會紅杏出牆。這類說法深入民間,令不少人惶恐慌亂。難道雙立春年真的不能結婚嗎?
2012壬辰龍年恰好包含兩個立春節氣:第一個落在農曆正月十三(2012年2月4日),第二個則在農曆臘月二十四(2013年2月4日)。從農曆角度來看,這一年確實出現了兩個「立春」。
箇中原因在於節氣與農曆日期的錯位:今年的除夕是1月22日,而立春要到2月4日才到來;到了翌年,立春同樣落在2月4日,但翌年的春節卻遲至立春之後,直到2月9日才是除夕。按照農曆傳統算法,從一個春節到下一個春節才算完整的一年,因此這一年便容納了兩個立春節氣。
這種現象被稱為「兩頭春」或「雙立春」。有趣的是,民間也流傳著截然相反的吉利說法——「兩頭春、宜婚嫁」。事實上,「兩頭春」平均每19年就會出現7次,相當常見,無論「宜嫁」或「不宜嫁」的說法都缺乏依據。民俗專家亦明確表示,「兩頭春、宜婚嫁」等說法毫無科學根據。
那麼,在「雙春年」建立的婚姻會否感情多變、容易破裂?其實,婚姻的成敗取決於兩人的性格契合與用心經營。如果兩人真心相愛、願意攜手一生,無論在「寡年」還是「雙春年」結婚,都不會帶來實質的不利影響。
也有人認為「雙春年」是吉祥年,趕著在龍年結婚或生個龍寶寶。這種盲目跟風的心態同樣不足取。若想參考傳統命理,更應該了解十二生肖之間刑、沖、害、合的利害關係,明白怎樣的配對才是真正的上等婚配。
依照傳統生肖合婚理論,「六合」關係互相對應,共有六組組合被視為上上等婚配:
我們應以科學、現代的命理觀看待人生與婚姻,尊重並相信彼此的感情,不要讓所謂的「雙春年」、「寡年」迷思,阻擋了通往幸福婚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