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藝人在出道之初,都曾為「怎麼給自己取藝名」而苦惱。事實上,一個響亮好記的藝名,往往能在觀眾心中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甚至影響整個演藝生涯的發展。
藝名最早源於民間藝人的「俗號」,其本質正是為了迎合觀眾的口味。對早期的街頭藝人而言,能得到一個流傳於市井的俗號,代表他們已在觀眾中累積了一定的影響力。將這類俗號直接作為藝名使用,不僅能進一步擴大知名度、爭取更多觀眾,還能產生強大的親和力,更快地提升自己的形象。
例如:雲裡飛、窮不怕、草上飛、大鐵壺等,這些藝名共同的特點就在於一個「俗」字,恰恰展現出街頭藝人接地氣、貼近百姓生活的獨特魅力。
說到雅俗共賞的藝名,就不能不提電視劇《西遊記》中孫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齡童。這個名字可謂家喻戶曉,其名雅俗同鳴、扮相貼切,他所塑造的孫悟空形象至今仍被視為無人可以超越的經典。
藝名是否具有吸引力,是取名時不容忽視的關鍵因素。尤其當演員尚未成名時,一個好的藝名可以「先聲奪人」,在觀眾尚未欣賞到表演之前,就成功引起注意與好奇。以下簡單介紹取藝名的常見方式:
保留原本姓名的結構,稍作變化,讀起來較為文雅。例如:
高鎮山,藝名「高慶奎」;
何鳳儀,藝名「何老鳳」;
王德臣,藝名「王二浪」;
黃國雄,藝名「黃不滅」;
褚學發,藝名「褚大擼」。
完全跳脫本名框架,以綽號式的稱呼示人,風格更為活潑通俗。例如:
常寶霆,藝名「小蘑茹」;
李壽山,藝名「一條魚」;
孫玉林,藝名「小利巴」;
劉成基,藝名「當頭棒」;
張興隆,藝名「三騾子」。
兩相比較,採用姓名形式的藝名偏向「雅」,而非姓名形式的藝名則偏「俗」。但從實際使用價值來看,看似通俗的非姓名形式藝名反而更有吸引力,更適合大眾口味。作為藝名,若一味追求文質彬彬,落入文人自號的俗套,反倒給人「俗不可耐」之感;反之,倘若能把「俗」運用到恰到好處,反而能顯出幾分雅意,達到大俗即大雅的境界。
除了參考上述兩種形式,取藝名時還可以留意以下幾點:
1. 好記好念:音節簡短、朗朗上口的名字更容易被觀眾記住並口耳相傳。
2. 貼合個人形象:藝名應與自身的表演風格、外型特質相互呼應,才能加深觀眾印象。
3. 具備辨識度:避免與知名藝人過於雷同,凸顯獨特性有助於建立個人品牌。
4. 兼顧長遠發展:選擇一個能伴隨演藝生涯成長、不易過時的名字。
總而言之,好的藝名不在於華麗典雅,而在於能否打動人心、貼近觀眾。只要掌握「雅俗得宜」的原則,你的藝名也能像六小齡童一樣,成為舞台上最亮眼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