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辰八字,是指一個人出生時的干支曆日期。年、月、日、時共四柱,每柱由天干地支兩字組成,合計八個字,故簡稱「八字」。八字論命以干支陰陽五行的生克制化、刑沖合害為基礎,從日柱的日干與其他各干支的關係,定出比肩、劫財、傷官、食神、正財、偏財、正官、七殺、正印、偏印十個專有名詞,合稱「十神」。
一個人的命運並非由單一神煞決定,還須觀察十神之間的搭配與互動。以下就深入分析劫財與其他十神的關係。
劫財是陰陽五行的異性比和關係,即同一五行中,即同一五行中陰見陽、陽見陰。對應到社會人事關係上,劫財代表兄弟、姊妹、朋友、同學、同事、戰友、同夥、合伙人及同輩等,且多表示異性之間的關係。
若劫財為喜用神,或成羊刃格(劫財不能成格時以羊刃格代之),其人性情熱忱坦直、神采飛揚、帶有傲氣,喜好投機、敢於冒險、勇往直前。反之,劫財過多者一生辛勞,多是非口舌,易招誹謗;抗上而愛護部屬,好酒好賭,個性剛硬難以融通,六親緣薄,不論男女皆主遲婚。
比肩與劫財在十神配合上的原理基本相同。先賢陳素庵曾言:「比、劫、祿、刃,異情而同類,皆助日主也。特比純而劫雜,祿和而刃暴耳。比與祿乃日衰殺旺則用之,身弱財多亦用之;劫與刃乃補助日干,尤妙能合殺(如戊日主甲為殺,己刃合而羈絆;庚日主丙為殺,辛刃合而羈絆等)。蓋刃殺皆剛暴之物,相合若適當,則如猛將悍卒,處置得宜,為我宣威奮武,人命值此貴而有權。」
《三命通會》編者萬民英亦云:「陽刃、比肩、劫財、建祿,名雖不同,實一家同氣之神。若地支名刃、名祿,在天干則稱比、稱劫,其取用大略相同。」可見劫財雖屬同類幫身之神,其性情卻較比肩更為駁雜剛暴,取用時須格外留意搭配。
劫財與正財是陰陽異性相剋、相互排斥的關係,所以劫財所劫者正是正財。正財是透過正當途徑和手段獲得的利益(如固定收入、工資等),是辛勤勞動換來的報酬;劫財則代表透過不正當手段——好逸惡勞、貪贓枉法等方式取得的財源。因此劫財克正財,主破財、克妻,喜歡賭博,好酒色(正財亦代表酒色),並偏好投機。
劫財天生抗拒正官的管制。官與劫為同性相剋、相互排斥,剋得越重,反抗也越厲害,正如物理學中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道理。劫財對正官的管制極為反感與對抗,叛逆心理強。當劫財旺盛而為忌神時,表現為缺乏理智、反常規、盲目衝動、蠻不講理、自以為是、膽大包天、不守禮法、不講信用,喜歡打架鬥毆;女命則易爭奪他人丈夫,招惹是非。
劫財能洩偏印之氣,其人多話,愛吹牛說大話,外表恭順,內心卻好強不服氣。
劫財生傷官,表現為高傲自負,瞞上欺下。
劫財喜歡與七殺為伍,因為七殺與劫財是陰陽異性相剋,剋中帶合、帶吸引。劫財之人樂於接受七殺的管制,喜歡聽從七殺的命令。與七殺在一起時,能展現勇敢無畏的精神,敢於冒險犯難,不惜流血犧牲(此類人適合從軍或從事冒險事業),但也容易感情用事,打架鬥毆,多事多非。
劫財又特別鍾愛偏財,因為劫財與偏財是陰陽異性相剋相合。雖然劫財排斥正財,卻親近偏財。偏財代表橫財、暴發之財,是透過非正當途徑和手段獲取的利益。劫財本有愛投機取巧、常存非分之念、爽直豪邁、慷慨大方等特點,與偏財可謂臭味相投。此外,劫財旺者易移情別戀,異性緣佳。
總結而言,劫財是一顆吉凶參半之星:為喜用時,能助身任財、合殺制暴,使人豪邁有為、貴而有權;為忌神時,則破財克妻、叛逆惹非。實際論命時仍須綜合全局,視其強弱喜忌與所配十神而定,方能作出準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