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柱八字中,當月令地支所藏的十神為日主的「傷官」時,便稱為「月令傷官」。月令乃格局之樞紐,傷官居於月令,主聰明才華、鋒芒外露。月令傷官與月令食神在性質上有相通之處,皆能洩日主之秀氣,但兩者亦有明顯區別:食神溫和純粹,傷官則剛銳激越,故取用判斷上不可混为一谈。

若月令傷官,天干又透出傷官,四柱中再見官星,便構成「傷官見官」之局。命書有云:「傷官見官,其禍百端」,正是形容此種組合為禍之凶。蓋因傷官專剋官星,官星代表貴氣、名位與約束,一旦被傷官剋伐,貴氣受損。除非四柱有財星通關,使傷官生財、財再生官,溝通傷官與官星之氣,否則便屬傷官用神之敗。
舉例而言:庚寅、甲申、己巳、戊辰。日主己土生於申月,申中庚金為己土之傷官;年干庚金又透出,甲木正官被庚金緊剋,官星受制而不能為日主所用,此即傷官用神之敗的典型。
然而並非所有傷官見官皆主凶咎。「金水傷官」則喜見官星,其意在調候而非取用。凡冬令出生之人,金寒水冷,氣勢蕭索,必須借火(官星)暖局調候,方能回春有氣。此時官星的作用在於調和氣候,不以「傷官見官」論禍福。
若月令傷官,四柱又見財星與七殺齊透天干,情形與「食神生財」相似:傷官轉而生財,財又生殺。如此一來,傷官之力盡洩於財,無力駕馭七殺,日主反遭七殺攻身克制,為格局所忌,亦是用神之敗。
又如日主身旺,正喜月令傷官洩其秀氣以為用,偏偏四柱又見印綬,則有雙重之忌:
其一,身本旺盛,不宜印綬再生扶日主,使旺者愈旺;其二,身旺需賴傷官發洩秀氣,而印綬專制傷官,秀氣被抑而不得發舒。有此二忌,格局不成,用神亦敗。
月令傷官格的成敗,關鍵在於傷官能否順暢發揮洩秀之功,以及官星、財星、印綬之間的生剋配合是否得宜。唯有通觀全局、細辨五行氣勢,方能準確判斷用神之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