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古訣云:「合有宜不宜,合多不奇。」所謂「合」,涵蓋天干五合、地支六合、地支三合,以及地支三會等各種會合關係。合代表干支之間的親和與結合之力,會直接影響四柱五行力量的消長與格局的成敗。

天干五合,指十天干中陰陽相配、兩兩相合的五組組合:
地支六合,即十二地支兩兩相合的六組關係:
地支三合,取長生、帝旺、墓庫三方會齊而成局:
地支三會,指一方之氣會聚成方局,其氣最專、力量最強:
「宜」者,合適、適當、適宜之謂。須知合非即是化。八字天干地支的刑、沖、會、合,必然影響四柱內部五行關係;對日主而言,便形成有所喜、有所忌的分別。因此,八字逢合自然也有適宜與不適宜之別:有的因合而成局,有的因合而損局,也有的因合而破局。
俗稱「合多為貴,沖多為賤」,實屬片面之詞。命局中既有多合而賤者,也有見沖而貴者。成貴成賤,端視格局的需要而定,宜與不宜不可一概而論。以下舉例說明:
若八字喜甲木,卻見己土合甲,甲木戀合於己而不能為格局所用,此即為不宜。
若格局喜土而見甲木,甲本為忌神;但一旦見己土,甲己合而化土,反將忌神轉化為喜用,此即為適宜。
又如甲木以子水為根為喜,卻見丑土與子作合而化土,子水不能為甲木所用,此為合則不宜。
但若原局再見一亥水,亥子丑三會水局,反成甲木之印綬,此又以合為喜、為宜了。
判斷合之宜與不宜,關鍵在於命局的需要:喜合而得合,喜用之力倍增;忌合而遇合,比遇沖更為凶險。原因在於——遇沖時,尚可見合來解救;但遇合之後,即使逢沖,干支仍貪合忘沖,羈絆難解。故論命之際,對「合」的審辨,尤須細緻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