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中,地支之間的組合關係主要分為三會、三合、半三合與六合四大類。當地支緊貼有力時,這些合化的力量大小依序排列為:三會>三合>前半三合>六合>後半三合。

當命局中三合、三會、六合同時存在時,論命的先後次序為:首論三會,再論三合,最後才考慮半三合與六合。此外,只要地支所合化之五行旺相成勢,即使沒有天干引化,合化照樣能夠成功,只是力量上稍遜一籌。
有些命局的合化正處於半化不化的臨界狀態,或合化不夠徹底。由此可見,世上萬事萬物皆非絕對,命理判斷亦須靈活變通,不可拘泥一格。
天干或地支一旦合化成功,被合化的五行便無法再發揮本來的生克職能,實質上等同於「受傷」。若用神被合化為其他五行,即代表用神受損而應災,災應在用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之上,這是判斷吉凶的重要依據。
無論三合、三會還是六合,都存在加力與減力的問題,至於何時加力、何時減力,須由其性質決定。例如命局中有寅午二字:
六合的加減力判斷,道理亦是如此。
相沖與合絆的道理相通,並非二者相見就必然成沖。倘若相見即沖,那麼所有構成相沖的流年所顯示的吉凶信息理應一致;若吉凶各不相同,則該理論本身就站不住腳。
相沖的本質其實是相克,真正的相沖唯有在體現五行本性時方能完成。以子午相沖為例:子水逢壬、庚,午火逢甲、丙,當干支全部形成對立時,相沖才告成立。反之,若子水午火的天干未能體現對立的五行,相沖便可能不成立。
地支合沖的判定絕不能只看表面形式,必須結合五行旺衰、天干配置以及位置是否緊貼等因素綜合分析,才能真正掌握命局中力量消長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