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木、火、土、金、水五種基本元素及其運動變化,解釋宇宙萬物的生成與發展。五行之間既相互滋生,又彼此制約,構成動態平衡;一旦這種平衡被打破,便會出現「亢剩」與「反侮」等特殊現象。
五行相生,是指五行之間依次遞相資生、促進的關係,其順序為: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周而復始,循環不息。
古籍對此有生動的闡釋:「木生火者,火伏其中,鑽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溫之氣,溫潤流澤,銷金亦為水,所以山雲而從潤,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生,故水生木也。」

五行相克,又稱「五行相勝」,指五行之間依次遞相克制、制約的關係,其順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古人更以洛書數理說明相克之序:「載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一六水克二七火,二七火克四九金,四九金克三八木,三八木克五中土,五中土克一六水,此即五行相克之序。
所謂「克者,制罰為義,以其力強能制弱」,故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至於五行何以相害(相克),古人將其歸結於天地之性:「眾勝寡,故水勝(克)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
亢,即過剩之意。古人認為五行不可太過,也不可不足,因為物極必反——凡事物盛極則衰,太過稱為「亢」,亢極則剩。例如金過剛則折,玉太過則易碎,水過旺則氾濫成災。可見五行貴在中和,任何一行過度亢盛,都會破壞整體的平衡。
所謂反侮,即居上者反被居下者欺辱,好比奴僕得勢反而欺凌其主。在五行生克之中,不僅存在順克,如金克木、木克土之類;有時還會出現反克現象:
諸如此類的現象,稱為「逆克」,也叫「反侮」。它揭示五行關係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雙方力量的消長而相互轉化,充分體現了古人辯證思維的深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