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歷來重視婚姻嫁娶,視之為終身大事。《易經.序卦傳》有云:「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上下,然後有禮義有所措。」可見夫妻關係的建立,是一切父子人倫、君臣禮義的先導基礎。無婚姻便無子嗣,無子嗣便無後代。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下,婚姻是人人必經的人生正事。
不過,過去婚姻的目的有很大成分是為了「傳宗接代」。隨著現代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夫婦結合的基礎已由外在條件與環境,逐漸轉向男女雙方的內心世界。作為「六禮」之一的「請期」(即確定婚慶日期),也因此更加受到重視。
關於請期,古有忌年、忌月、忌日之說,與之相應的亦有吉年、吉月、吉日、吉時之說。《白虎通義.嫁女篇》云:「婚姻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若當年無立春日,民間俗稱「無春」,認為男女不宜交接,否則恐有「不養崽」之虞。
事實上果真如此嗎?實踐證明,若夫妻二人命局相合,又選在男女雙方用神同旺之吉日結合,同樣能夠婚姻美滿、子孫昌盛。
婚姻嫁娶的擇日原則,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並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若將此原則顛倒或不顧,可能導致婚後出現問題,甚至離異;反之,依此原則辦事則大吉利是。
特別強調的是,嫁娶擇日最好選擇女方的行婚大利月,但同時其他人(特別是公婆、新郎)的生辰也應一併考量,因為這關係到家庭能否和睦。如此慎重擇日,關乎一生的幸福、快樂與和睦,值得用心為之。
嫁娶之法,《玉歷碎金賦》已有詳述,茲陳數言以備選擇:
歌訣:「正七迎雞兔,二八虎合猴,三九蛇共豬,四十龍合狗,牛羊五十一,鼠馬六十二。」
又云:「陽前陰後一吉辰,正七首子及媒人,二八月妨翁與姑,三九女之父母身,四十乃妨夫主身,五十一月妨自身,子午寅申辰戌順,丑未卯酉巳亥逆。」
所謂「陽前陰後一吉辰」,例如女命屬鼠(子年),生子乃陽,年前是丑,丑為十二月,故當以十二月為用,此乃古理。若十二月諸多妨礙、無上吉日,只可從權改擇六月吉日用。
不宜娶親之年。如男命於子年娶親,忌本身屬蛇。口訣如下:
子年禁蛇相,丑年禁馬相,寅年禁羊相,卯年禁猴相,辰年禁雞相,巳年禁狗相,午年禁豬相,未年禁鼠相,申年禁牛相,酉年禁虎相,戌年禁兔相,亥年禁龍相。
男娶婚所忌者,為當年太歲前五位之生肖。
不宜出閨之年。如女命於子年行嫁,忌本身屬兔。口訣如下:
子年忌兔相,丑年忌虎相,寅年忌牛相,卯年忌鼠相,辰年忌豬相,巳年忌狗相,午年忌雞相,未年忌猴相,申年忌羊相,酉年忌馬相,戌年忌蛇相,亥年忌龍相。
起法:每從卯上起子,逆數到本年太歲止,遇何屬相,即是忌婚,不宜出閨。
女命嫁日,犯當梁、勾絞星者不可用。假令女命屬鼠(子相),即從子上起建,順數到卯位為平,是當梁;數到酉位為收,是勾絞,故忌卯、酉二日。其餘各相類推:
丑相忌辰、戌二日;寅相忌巳、亥二日;卯相忌子、午二日;辰相忌丑、未二日;巳相忌寅、申二日;午相忌卯、酉二日;未相忌辰、戌二日;申相忌巳、亥二日;酉相忌子、午二日;戌相忌丑、未二日;亥相忌寅、申二日。以上皆為女命行嫁忌日,擇日時宜謹記。
口訣:「申子辰年蛇雞牛,巳酉丑年虎馬狗,寅午戌年豬兔羊,亥卯未年龍鼠猴。」
例如女命屬龍(辰年),生辰前一數為巳,五數為酉,九數為丑,所以忌蛇、雞、牛三相。《通書》云:「太歲門前一五九。」凡擇日多以本年娶親論太歲,實為錯誤;原應以女命本生年論太歲,其一五九方才是。
寅卯辰女面向西,巳午未女面向北,申酉戌女面向東,亥子丑女面向南。宜背本年;如遇五鬼、死門在北方,或迎喜神亦可。
寅卯辰女:北房西間、南房東間,坐丙向壬。
巳午未女:東房北間、西房南間,坐庚向甲。
申酉戌女:北房西間、南房東間,坐壬向丙。
亥子丑女:東房北間、西房南間,坐甲向庚。
歌訣:「寅申須加子,卯酉卻居寅,辰戌龍位上,巳亥午上存,子午臨申地,丑未戌相尋。」
十二黑黃道排列:「青龍明堂與天刑,朱雀金匱天德神,白虎玉堂天牢黑,玄武司命共勾陳。」
例如寅申日:子為青龍,丑為明堂,寅為天刑,卯為朱雀,辰為金匱,依次數至亥為勾陳,其餘日子可仿此推算。其中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皆為吉時,其餘皆為凶時,不可使用。
婚嫁擇日是中華傳統民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大利月、禁婚年到吉時歌訣,每一環節都承載著古人對婚姻美滿、家庭和睦的殷切期盼。現代人參考這些傳統原則時,不妨抱持尊重與理性的態度,將其視為文化傳承與儀式感的體現,再配合雙方的實際情況妥善安排,方能讓終身大事更加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