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理論源自《周易》,由八種具有象徵意義的圖形構成。每個卦形由三條線組成:連續不斷的直線「—」代表陽,稱為「陽爻」;中間間斷的直線「--」表示陰,稱為「陰爻」。陽爻與陰爻經過不同的搭配組合,形成八種圖形,分別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自然現象。
所謂卦象,是指由陽爻與陰爻兩種符號排列組合而成的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分別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類事物。八卦兩兩相重排列,便組成六十四卦:同卦相重者,仍象徵一種事物或含有重複的意義;異卦相重者,則象徵兩類事物之間的聯繫。因此,六十四卦的卦象皆由八卦的卦象所構成。
姓名判斷引入卦象的概念,正是根據各卦所象徵的事物及其爻位等關係,來推測姓名所主各方面的吉凶。
配卦皆以筆畫數除以八所得的餘數來定卦,其對應關係如下:
以明末忠臣史可法為例:「史」5畫、「可」5畫、「法」9畫,地格14畫,總格19畫。
總格19畫除以8,餘數為3,求得上卦為離卦;地格14畫除以8,餘數為6,求得下卦為坎卦。上離下坎相配,本命卦即為「火水未濟」。得知本命卦後,再參考火水未濟卦的卦義,便可進一步推演出此人的性格特質與命運傾向。
姓名卦包括本命卦與行運卦兩種:
本命卦:指終生不變的卦象,代表一個人先天的性格與命運傾向。
行運卦:由本命卦演變而來的卦象,可用於判斷各階段年運的吉凶。行運卦又細分為三類:主宰每十年運勢的大運卦、主宰每一年運勢的流年卦,以及主宰每個月運勢的流月卦。
至於姓名卦的求法,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以姓氏的筆畫數求上卦、名字的筆畫數求下卦;二是以總格的畫數求上卦、地格的畫數求下卦。本文以上述史可法的例子為準,採用後一種方法作為主要介紹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