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漢字含義豐富、博大精深,因此起名時注重字義,向來是民間普遍的心理追求。根據字義來取名,不僅表達了為人父母的審美情趣與人生追求,也反映出他們的性格特質和興趣愛好。
一是名字的本義,即名字本身所傳達的實際含義。這種含義直接反映了起名者在命名當下的動機與心理活動,同時也體現了其個性特徵與喜好。
二是名字所蘊含的寓意,即寄托或隱含其中的深意。例如,一對曾在湖南工作過的夫婦,將孩子取名為「憶湘」,便可理解為不忘在湖南生活的日子與工作經歷。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至於起名者真正想表達的意圖,往往只有自己心裡最清楚。
無論是本義還是寓意,追求名字的「義美」都是中國人起名的普遍心理。以下三點原則值得參考:
在社交活動中,名字是一個重要的代表性符號。不同的名字會給人不同的印象,而第一印象鮮明、深刻且牢固,容易使人形成固定的看法,進而影響甚至決定今後的交往關係,在社會知覺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因此,選字務必要慎重。
講究字義,不僅指名字本身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必須考慮姓氏與名字組合後所產生的新審美意義。姓與名之間也存在最佳組合,例如「白如冰」,作為姓的「白」與作為名的「如冰」連在一起,便構成了「潔白如冰」這樣高雅、深刻而又完美的意境。
說到底,我們仍是炎黃子孫,擁有自己獨特的倫理觀與文化底蘊,是世界上的一大民族,不必妄自菲薄。喜歡使用外國人名音譯的字,如「麗莎」、「瑪麗」等,本無可厚非;但當使用洋化名字的孩子長大後,在人際交往中可能會使對方產生輕視或不快的心理,因此應盡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