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大事,「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句流傳已久的諺語道出了擇偶成婚的重要性。一般而言,男性多以事業為重,而女性多半將家庭放在首位,因此女性面對婚姻大事更應審慎評估,不宜輕率決定,更不應為了結婚而結婚。
根據命理推算,您很可能會在2013年、2016年或2023年締結良緣、完成終身大事。不過必須說明的是,命理推算有其極限:即使出生年月日時完全相同的人,命運也未必一致,就連雙胞胎也不一定在同一年結婚,因為兩人的結婚對象不同,緣分成熟的時間自然有所差異。因此,命理所提供的,是您「最有可能」結婚的年份。
在這些年份中,您比較容易產生想結婚、想成家的念頭;此時若身邊恰好有合適的對象,且對方也有相同的意願,雙方便能水到渠成地共結連理。反之,若在這些年份身邊沒有適合的對象,或對方尚無成家打算,則代表機緣尚未成熟,終身大事不妨再緩一緩。
金榜題名固然是人生大喜,但並非人人可得;而洞房花燭之夜,卻幾乎是每個人的人生必經之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早已成為約定俗成的社會規範。只要到了適婚之年,青年男子誰不善動情?妙齡女子哪個不善懷春?這種正常情感的萌發,自然促成男女雙方愉悅的結合,而結合之時,便是洞房花燭的結婚之期。
在日常命理預測工作中,婚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項目:未婚者希望確切知道自己何時能步入禮堂;已婚者則常藉此驗證預測師的功力是否準確。
然而在實際預測過程中,有的預測者常常「喬太守亂點鴛鴦譜」,隨意斷定婚期;有的則因擔心測不準而對婚期閉口不談;還有的時準時不準、令人無所適從。究其原因,往往是預測者未能對結婚信息與結婚規律進行全面系統的把握和熟練靈活的運用。
凡事皆有規律可循,結婚時間也不例外。只要掌握了其中的內在規律與基本法則,運用四柱命理來預測婚期,便能達到得心應手、快捷準確的效果。
應從哪些方面認識和把握這些規律呢?首先,要認真分析命局中有關婚姻的信息,確定結婚時間是遲是早;其次,找出與婚嫁有感應的大運流年,從而定出具體的結婚之期。這兩個環節必須有機聯繫:命局是根,歲運是苗,苗從根發,不能主觀分割、片面察看。唯有統籌考慮、靈活運用,才能預測準確、應驗不爽。
關於具體婚期的確認,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一是民俗標準:以舉行婚禮的時間為準;
二是法律標準:以進行結婚登記的時間為準;
三是事實標準:以男女雙方開始同居的時間為準。
究竟應以哪一種為準?這要追溯到古代的婚嫁史。我國古代的女性多養在深閨人不識,到了談婚論嫁之年,憑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確定婚期而嫁,洞房花燭之夜才是真正男女同床合巹之期,這種婚期當然容易認定。然而當今社會,男女自由戀愛,在舉行婚禮之前先同居或試婚者屢見不鮮,有的人甚至同居多年仍未舉行婚禮或未辦理結婚登記,等到所謂的「洞房花燭夜」,早已名不符實。
由此可見,婚前同居也好、試婚也罷,雖未舉行婚禮,實質上已具有「事實婚姻」之象。因此在命理學的某種意義上,具體的結婚時間應當以舉行婚禮之時或男女雙方同居之時為準。
確定結婚時間的遲早,是以命局為主、大運流年為輔,這是斷定具體婚期關鍵的第一步。只有先從命局查出結婚時間的遲早,才能在相應的歲運中找出準確的結婚之期,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這步大運、流年有結婚信息,下步大運、流年也有結婚標誌,究竟何時結婚便容易讓人迷惑、無所適從。
一般情況下,可參考以下界線:
當然,這只是依據目前普遍現象所定的參考數據,實際預測中還應結合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加以調整。
我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風俗民情各異,加上文化經濟發展程度不同以及特定歷史時期的影響,都對婚姻早晚有著或大或小的作用。例如:
弄清上述概念後,再來研究如何從命局中看結婚時間的遲早。既然論及結婚,首先離不開命局的配偶宮與配偶星,這兩個因素決定了婚姻是否順利、是早是遲。只要緊緊抓住這兩方面的相關信息,再配合有關神煞並靈活運用,結婚時間的遲早便容易定奪了。
現代社會的婚姻形態與幾百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語,戀愛方式與婚嫁觀念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因此,我們在運用傳統命理的同時,也應結合社會現狀與現代年輕人的思維方式,提出更貼合當下的婚姻預測方法,才能真正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