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是春節中重要的日子之一,這一天最隆重的活動就是出嫁的女兒帶著丈夫、孩子回娘家拜年,因此民間又稱正月初二為「迎婿日」。大年初二流傳著許多禁忌與習俗,從古代延續至今,承載著人們祈求新年平安順遂的心願。以下為您完整整理,幫助您了解這些傳統,避免觸犯禁忌、招來霉運。

相傳水有水神,而水神的生日在初一、初二兩天,因此這兩天不宜清洗衣物,以免驚擾水神。
大年初二白天不可午睡,否則整年度都會變得懶惰。其中的含意在於,過年期間有許多客人登門拜年,若在此時睡午覺,對客人十分失禮。
過年期間不宜從事灑掃的工作,因為這樣容易把家中的財氣一併掃掉,象徵破財。
大年初二若被他人從口袋掏取東西,表示整年度錢財都會被人掏走,寓意漏財。
過年期間,無論是被討債的一方或向人討債的一方,一整年都可能運勢不順,因此傳統上忌諱在過年時向人討債。
舊時常有登門兜售財神像的小販,不欲購買者只能回答「已有」,切忌說「不要」,以避開不祥之兆。
大年初二女兒回娘家時不能空手,且帶給娘家的禮物必須是雙數,單數則被視為不吉利。
按照傳統習俗,嫁出去的女兒宜在初二、初三回娘家,不可於大年初一、初四、初五這幾天回門,民間相信如此會導致娘家家運衰敗。那麼,大年初二為什麼要回娘家呢?
回娘家又稱為「回門」、「歸寧」。傳說從前有一位女孩,不顧父親的反對,堅持嫁給一位窮人。後來父親去世後,母親因忍不住思念之情,便請女兒和女婿回家團聚,並準備了一頓豐盛的大餐款待他們,這一天正好是大年初二。原本只是出自母親的思念,後來不知不覺便與團圓夜結合,成為同樣具有團圓意義的日子。由於除夕本就是闔家團圓之夜,大年初一又要挨家挨戶拜年,所以回娘家便訂在初二最為恰當。
正月初二是女兒歸寧的日子,稱為「作客」。女兒出嫁後即視為「外人」,回家省親便被稱之為「作客」。新婚夫婦初二作客,通常由舅子或晚輩前去「娶作客」。回娘家作客時通常會攜帶禮物作為見面禮,俗稱「伴手」或「等路」。
台灣俗語云:「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湊擔擔。」意謂父母健在時,女兒可以在初二、初三回娘家作客;父母去世之後,只能留在家中幫忙做家事,道盡了沒有父母的哀痛。
民間諺語說:「初一餃子初二麵,初三合子往家轉,初四烙餅炒雞蛋,初五捏上小人嘴,初七人日吃壽麵。」又有:「初一的餃子初二的麵,初三的合子往家轉,初四吃烙餅炒雞蛋,初五吃餃子捏小人嘴,初六吃合子,合子夾七合子夾八合子夾九,一直吃到拐彎。」
因此,大年初二是要吃麵的,而且初二的麵講究不少。據說,初二的麵要用初一的餃子麵來製作,而且這麵須為冷湯,也就是把麵煮熟之後用冷水浸過,故稱冷湯。現在的人們一般都會打個滷或炸點醬,做成打滷麵或炸醬麵,但仍要用冷水浸過,以保留「初二的麵」的古風習俗。
大年初二,出嫁的女兒會帶著丈夫及兒女回娘家拜年,夫婿同行,故俗稱迎婿日。回家時要攜帶禮品,名為「帶手」或「伴手」。這一天,回娘家的女兒必須攜帶一些禮品和紅包,分給娘家的小孩,並在娘家吃午飯。女兒回娘家忌回門禮為單數,由於傳統上認為單數不吉利,女婿帶回娘家的禮物必需成雙。不但如此,在過去,一家人也常選擇這一天拍張全家福,留下珍貴的紀念。
回到娘家,看到小孩,女兒和女婿都要發紅包,凡是娘家的小孩都要給到。給到什麼程度呢?一般的禮俗是以當天身上帶的現金發完為止。所以有的姑爺為了紅包可就頭痛了:帶多了給出去心疼,帶少了又沒面子。最好的做法是事先預備妥當,先估計娘家約有幾個紅包要給,不能遺漏,可以多準備兩份備用,這樣就有備無患。至於紅包裡放多少錢,就豐儉由人了,經濟充裕可以多放一些,手頭緊則少放些,問題不大。不過有一點要注意:給外孫的紅包要大一些,不能和其他小孩一樣。
年初二還有一個特別的風俗:如果你是做生意的,這天就不能隨便請人吃雞。以前,老闆如果決定解雇某位夥計,會趁初二打牙祭時請大家吃一餐飯,桌上必有一隻雞,老闆把雞夾給誰,就是辭退誰,無情可講,所以叫做「無情雞」。因此做生意的人在大年初二請客時,務必要留意這個講究。
對要回娘家的女兒來說,這天一定要早起,意味著一年都會勤勤快快的。另外,回娘家不能空手,一定要有糖有餅,如果家裡親戚較多,還要多準備一些。
大年初二,孩子們都會提著鯉魚燈外出玩耍,討個年年有餘的好意頭。
大年初一為四時之始,人們以早為貴,講究早有所成、一切占先。人們早起後早鳴鞭炮、早開福門、早迎財喜神、早出門叩節拜年。過了「四始」日之後,人們就不再講究「早」字了,故有「大年初一起五更,大年初二日頭紅」的說法。
大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提供了一個聚會的機會,讓許久未見的姊妹們得以敘敘舊、話話家常,增進彼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