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伯族是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少數民族之一,亦分布於遼寧、吉林等東北地區。族人擅長騎射,性格豪爽,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使用漢語、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多種語言。錫伯文於民國36年(1947)在滿文基礎上改造,至今仍沿用。
歷史上,錫伯族起源於鮮卑拓跋部,16世紀編入蒙古八旗,18世紀中葉因清政府西北防務而大規模遷徙至新疆伊犁,形成今天的主要聚居區——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及其周邊縣市。
農曆四月十八,紀念1764年錫伯族從東北遷往伊犁的歷史事件。東北錫伯在家廟祭祖、分食祭肉;西北則在大廟聚餐,並舉行摔跤、射箭比賽,以緬懷遠行親人。
一年三次的祭祀活動,分別於農曆三月(魚清明)、七月(瓜清明)和十月舉行。祭品依季節變換,三月以魚肉、七月以西瓜甜瓜、十月則以燒香燒紙錢,並在十月後一個月內辦理喪葬。
春耕前的祈禳儀式。每家選擇一頭肥豬,沐浴、祭祀後宰殺,將血灑地、鬃毛埋入土中。雨天象徵豐年,風天則舉行祈年樹祭祀。
春節至農曆二月初二的祭祖儀式。家中以「喜利」線連接西北至東南,掛上象徵男女後代的繩結、弓箭或布條,記錄家族人口與世系。
農曆八月十五,於門外擺設瓜果供桌,全家向月亮叩頭,祈求神祇降臨分享人間佳餚。
農曆正月十六,吃「托火勒布達」後以黑布互相抹臉,象徵替天神受罰的麥穗代罪,祈求農作物免於黑穗病。
農曆十月二十三,喇嘛點燃廟內特大燭(象徵月亮),各家送面燭參與,隨即爭奪,所得面燭製成烤餅作晨食,傳說得燭者子嗣昌盛。
農曆五月初五,門上插艾蒿,喝雄黃酒,兒童佩戴彩布小猴子並投入河中以驅邪。青年舉行賽馬、摔跤等體育活動。
從農曆十二月二十三(小年)持續至正月初二,共十天。祭灶神、宰豬、拜祖、貼門神、拜年等環節豐富,兼具宗教與民俗色彩。
伊犁、塔城地區一年兩次,分別於農曆三月與七月舉行,祭祀時以魚或瓜果為供品,故稱「魚清明」與「瓜清明」。
農曆十二月二十七,以肥公羊作祭品,七根蠟燭依北斗七星排列,祈求星神庇佑。
飯桌擺放有講究:發面餅須分天、地面,天面朝上;禁坐門檻、站立用餐;長幼有序坐西側,過去父子、翁媳不共桌。見長輩需問安讓路,客人來訪由兒媳奉茶敬煙,離別全家送至門口。
獵得的野味無論大小皆平均分配,頭足獎予首位射中者,體現團結與感恩自然的精神。
一夫一妻,傳統多在族內通婚。婚禮分四階段:說親、定親、認親、迎親,通常在秋季舉行。特殊婚形包括「蛋婚」指腹為婚、「小姐婚」幼女寄養男家等。
主食以米、麵為主,發面餅、韭菜合子、南瓜包子等常見。受維吾爾族影響,亦食抓飯、烤餅。肉類以牛、羊、豬為主,冬季獵取野豬、野鴨等野味。每年秋末腌製各種蔬菜,稱為「哈特混素吉」。
庭院呈南北長方形,前院較小、後院寬廣,四周種植果樹與蔬菜。傳統人字形屋頂已逐漸被磚木鋼筋混凝土結構取代,部分古屋作文物保護。
男子穿長袍、馬蹄袖、長褲,配腰帶、布靴、夏戴笠帽、冬戴氈帽。女子長袍繡花,配坎肩、長辮,常佩金銀飾品,未婚少女頭上戴花,長輩外出攜帶煙袋。
傳統土葬為主,亦有火葬、天葬。族人重視合葬,男女棺位相鄰並留通道。喪禮包括小祭、二十一日中祭、四十九日大祭、百日祭與周年祭。近年受現代化影響,火葬逐漸普及,守孝規範也有簡化。
婚禮忌談惡事;喪禮忌大聲哭泣;餐桌禁扣碗;禁誇妻;禁罵天;禁殺貓;禁說死字;禁踩食物;禁指星月;禁騎馬入院;禁留鬚;禁用筷敲碗;禁站門檻等,皆源於對祖先、神靈及自然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