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為陰火,外表柔順而內蘊文明。其柔順處在於得中和之氣,無太過與不及之弊;其文明處則具昭融之性。丁火又稱「凡火」,即洪爐之火,能鍛鍊萬物——金銀銅鐵若非經丁火冶煉,便不能成器。因此,丁火即使得時秉令、乘旺當權,也不致炎赫猛烈;即使失時休囚、氣勢衰弱,也不至於全然熄滅。

乙木為丁火的偏印,甲木為丁火的正印。乙木緊鄰丁火時,辛金便無法克傷乙木;乙木如同丁火之母,故稱之為「孝」。壬水為丁火的正官,丁壬相合,使戊土不能傷害壬水,故稱之為「忠」。
丁火生於秋冬之季,若天干透出甲乙,地支藏有寅卯,丁火有所倚附,便不怕熄滅,且焰勢無窮。生於秋天不怕金多,生於冬天不怕水克——因為丁火以「柔」為最大特點,所以不怕身弱,反而能取其所用。
丁日以庚辛為財星,壬水為正官,癸水為偏官。若年、月、時干中透出庚、辛、壬,又生於秋冬金水局中,而日主旺盛,則財官有用;即使這三字不透干,只要生於秋冬金水局,亦可作財官論。
若命局中見丙丁奪財,又無傷官、食神,則名利艱辛。若生於三夏及四季月,火土成局,縱有財官也無氣,即使得到滋助,富貴亦輕。此類格局喜行西北大運及金水之地,忌傷官敗財之運,並怕官殺混雜——有殺無制者以鬼論,制伐太過則貧困無疑。此外,還須視日干在所生之月內對格局有無生助之力,分輕重而言之,大運的喜忌亦同上所述。
春季的丁火,得母親(木)逢生,木氣當旺,正是「母旺子相」之象。火以木為體,火木並行,春月丁火最喜木來生扶。正月陽和之氣漸升,木火有會合之象。
夏季的丁火,適時秉令,乘旺當權,炎炎之勢極為旺烈,必須用水以達到水火既濟;若無水調劑,便有自焚之咎。若再有木來相助,則火勢太過,火旺木焚,反有夭折之憂。因此三夏丁火,宜用癸水調和,取其水火既濟,方為美造。
秋季的丁火,陰柔退氣,而金正得時令,故金皆作財論。然而金旺司權,身弱難以勝任旺財,必須用甲木生扶丁火方可。而且時值秋令,氣候漸寒,金水太盛,為了調候驅寒,還須借助丙火。丙火能制財護印,且不怕奪去丁火之光。所以三秋丁火,以甲木、庚金、丙火三者並透為最佳的取用方式。
冬季的丁火,不僅衰絕,甚至形亡。亥宮乃火的絕地,但亥中藏有甲木長生,使丁火死而不滅;子丑為胎養之地,正是火氣醞釀之時、火勢絕續之交,也是絕中復生的契機。所以三冬丁火氣勢衰竭至極,水旺乘權,喜得木生而有救,遇水克則為禍殃——見木則絕處逢生,遇水則衰火被滅。故冬季的丁火,絕不能離開木的生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