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中,正官格以官星為用神,格局貴乎純粹,因此最忌兩種破格情形:一是四柱見傷官克制官星,即俗稱的「傷官見官」;二是正官與七殺並透,形成「官殺混雜」。這兩種情況皆足以損傷格局貴氣。然而命理之道貴在活變——若四柱干支配置得宜,或歲運帶來救應,便可轉敗為成,甚至成就更為奇特的富貴大格。

正官格見傷官,若局中有印星居間通關,官星可以生印,印星再制傷護身,於是構成「傷官佩印」之格。原來官與傷交戰的局面,經印星輾轉調停,變得有情有力,格局反而愈顯奇特清貴,可成大富大貴之造。
正官格若見七殺混雜,須依原局配置決定取捨:或「去官留殺」,或「去殺留官」,務求干頭取清、用神專一。以甲木日主為例,辛金為正官,庚金為七殺:
如此取清之後,用神得力,由敗而成者,亦可列入上等格局。故訣云:「遇傷官在於佩印,混七殺貴乎取清。」
命造:己卯、辛未、壬寅、辛亥。
壬水日主生於未月,未中藏己土、乙木、丁火。年干透出己土,是壬水的正官;月令有用當從月令取用,己土官星透干而清,本為正官格。可惜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日支又見寅木,支全木局,因合而化動,木為壬水傷官,遂成「傷官見官」之勢。
進一步分析,己土官星雖生於未月土旺之時,卻坐支臨卯,卯木克身,天干又臨辛金洩氣,官星無氣,難以為用。天干透出的辛金本是護官之物,但己土生金,官星之氣盡洩於辛,正官格實際已轉化為傷官格。傷官因支會木局而得勢,旺而洩秀,本亦可自成格局;惟傷官畢竟太旺,幸有天干兩辛(正印)解圍,以印制傷綽綽有余,於是由傷官見官轉為傷官佩印之格。此造雖然官星清透,終不能以官為用,全局成敗的關鍵,繫於印星而不在官星。
命造:庚寅、乙酉、甲子、戊辰。
甲木生於酉月,酉中本氣辛金為甲木的正官,理應取正官格;但因年干透出庚金,庚為七殺,官殺並見,此造即不能再以官星論格,而當以七殺視之。
古籍《論喜忌干支有別》指出:「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則官煞雜,而申酉不作此例。」意即官殺混雜之忌,主要針對天干而言;若僅地支見申酉,則不以混雜論。所以透庚而逢酉者,不作庚金混雜看,而是視為庚金逢刃,若再見乙木合庚,以合殺取清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