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格取用,必須依照格局本身的喜忌需要,來確定大運的喜忌。同樣是正官格,由於四柱干支組合與位置各不相同,日主有身弱身旺之分,官星有官旺官衰之別,因此對行運的要求也各有不同。

以正官格取財印為用為例:若身輕官旺,則須用印化官生身,大運宜行印綬之旺鄉;若身旺官輕,則又須以財生官,大運宜行官星之生地。格局喜忌不同,大運自然隨之而異。
至於官印並用或財官並用,雖屬兼而用之,但仍有主有輔,不可相提並論、一視同仁。身稍弱則取印綬助身,以印為主、以官為輔;官稍弱則取財助官,以官為主、以財為輔。
若財印並透於天干,則最喜行官殺大運。因為財能生官殺,官殺洩秀於印綬,一氣相通——官殺生印,貪生忘克,反而不克身。
官星既透出天干,大運再遇合官、雜殺、重官,或地支見刑沖,皆為官格所忌;若官星藏於地支而不透干,則忌地支之會合刑沖。
命造:辛卯、癸巳、丙午、丙申。丙火生於巳月,坐下午火,坐刃逢祿,最喜官殺制之。四柱見癸水官星獨透,然癸水處休囚之地,雖有年干辛金、時支申金為助,仍嫌其弱。所幸尚有淵源,可取為用。惟其衰弱不足以制旺火,須大運行財旺之地,助官為用。此即「用財生官、大運喜行財運」之例。
又一命例:乙卯、庚辰、丙子、丙申。丙火日主生於辰月,年干透出乙木,似可取印綬為用。然年乙與月庚相合,乙庚貪合忘用,只能另取用神。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動而能為用,取日支子水為丙火之官星。全局除年支卯木外,別無生扶,身弱不勝財官,唯有大運行印綬生旺之地,方能化官而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