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學中,十神是描述日主(日干)與其他天干之間生克關係的重要符號系統,而六親則代表命主周遭的親屬關係。六親與十神的名稱對應,正是根據六親之五行與日主的生克關係來確定的。換言之,就是將六親與日主之間的生克關係,重新定義為一套容易辨識記憶的代號體系。
以日干為「我」,依據五行生克關係,可將十神與六親對應如下:

正印與偏印為「生我者」,故以父母作為其六親代號。其中:
食神與傷官乃「我生者」,故以子女作為其六親代號。其中:
比肩與劫財為「與我同輩」者,故以兄弟姐妹作為其六親代號。其中:
正財與偏財為「我克者」,故以妻財作為其六親代號。其中:
正官與七煞為「克我者」。官煞乃生印之神,而印為父母,故官煞可代表祖父母;又因官煞為財所生,財為我之妻,故男命亦以官煞代表子女。
男命與女命的十神所代表的六親大體相同,主要差別在於配偶星的取用:
在十神所代表的六親中,主要有兩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傳統上有兩種說法:其一,以財為父、為妻;其二,男命以官煞為子女。有論者認為此說不盡合理:
另一派則認為以財為父合乎常理,理由如下:
世間萬事都不能單從一方面去衡量。例如陽日干的甲木以己土為正財、丙火以辛金為正財、戊土以癸水為正財等,都是正財與日干陰陽雙方相合之例。又如女命以正官為夫,陰日主的乙木以庚金為正官、丁火以壬水為正官,這種陰陽交合之道,與男女婚配、生男育女的道理是一致的。
由此可知,十神與六親的含義符合人間倫常的自然哲理,並經五行生克制化之理所確認。實務上應將上述兩種觀點結合起來理解。然而男女陰陽屬性不同,其生克合化關係也隨之變化,因此男女之別,也使六親十神的確定產生相應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