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學中,十天干與十二地支雖同屬五行體系,但兩者的作用法則截然不同。天干五行專講「生克制化」,地支五行則專論「刑沖合害」。天干不能直接生克地支,地支也不能直接生克天干,天干與地支之間更不能互相論生克。掌握這一基本原則,是正確分析命局的關鍵。

天干五行的關係以生克制化為主:力量強的天干五行可以生助或克制力量弱的天干五行,也可制化較弱的天干。而地支五行則完全不同,絕不能用本身的正五行來直接論生克制化。地支之間的關係,只能透過刑、沖、合、害的形式進行分析,利用彼此刑沖合害所產生的力量轉化,使某一種五行的力量增強或減弱。
此外,天干與地支之間的關係必須作整體分析:若地支組合不佳,往往也會連帶影響天干的表現。
天干力量的強弱,取決於其在十二地支中的狀態。若某天干五行在地支中無根、無氣,而又失令,那麼這個天干便無力與其他天干論生克;相反,如果這個天干在地支中有根、有氣,且又得令,說明其力量強大,就有足夠的能力與其他天干發生生克作用。由此可見,天干五行是依附於地支五行而生存的。
由於歲運在不斷變化——大運十年一變,太歲一年一換——天干五行也伴隨著歲運而變強變弱,地支五行亦同步隨歲運消長。地支之間因刑沖合害產生新的變化,進而使天干五行的力量跟著改變。
由此可知,天干五行的強弱變化,並非源於天干與地支之間的直接生克,而是由行運旺衰以及地支刑沖合害所造成的結果。
地支五行之所以不能用正五行直接論生克,主要原因在於:每個地支除了本氣之外,還藏有余氣和雜氣。由於本氣與余氣的旺衰各不相同,再經過地支之間的刑沖合害,五行的性能便會隨之改變——原本對立的五行,也可能轉化為相生或比和的關係。
綜上所述,天干與地支之間的五行是不能互相直接論生克的。分析命局時,應遵循「天干論生克制化、地支論刑沖合害」的原則,並結合根氣、得令與歲運變化,才能準確判斷五行力量的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