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屬陰,柔中帶光,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時不烈,衰時不盡。若有根甲木相扶,可於秋冬長燄不滅。
丁火柔順而不失光亮,外柔內明;抱乙(木)可護木不傷,合壬(水)則能制土不侵,故稱其柔中有道。

任氏補述:丁火非燈燭之明,較丙火更為柔和。內性昭融象徵文明;抱乙防金傷,合壬保水不侵。乾透甲乙於秋不懼金,支藏寅卯於冬不忌水。
丁火形如燭燈,日落西山時顯光明。得時可鑄金,失令則僅熔少金。少木亦能助燃,多濕木則難生。旺衰分明,旺如爐火,衰如燈盞。
正月、五月宜用庚、壬;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月宜用庚、甲;八月宜用丙、辛、甲;六月宜用甲、壬。
丁火逢子月提,柱中無殺則吉;逢丑月怕土多,東方運最旺;逢寅印星明,南行利,北行尤通達,西方易生禍;逢卯有印星,南北財利並至,若無官混雜則金章紫綬;逢辰傷官,順行南方福寬,逆運初年多阻;逢巳性剛,順行初不利,中年宜西方;逢午建祿,無水須防壽短,逢七殺則名揚九重;逢未食神,財星缺則命乖,逢財殺則佳,西方大運更佳;逢申日強,大運南方逆行佳;逢酉偏財,官殺相逢佳,大運逆行多遂;逢戌傷官旺,官殺多亦不妨,東南運順遂;逢亥官星,東南運福,若殺星混雜則壽危。
1. 丁火為傷官,性驕謀略,若四柱土重則貧賤。
2. 丙丁坐南離無制,為凶暴之人。
3. 丙丁火旺見庚辛為真財,弱者返否。
4. 二月丁火有殺,主榮貴。
5. 丁日酉提至艮方,明而不滅。
6. 丙丁酉月比肩不忌,以比劫為用。
7. 丁酉陰柔,多水不愁,比肩最忌。
8. 陰火酉月棄命就財,北行入格,南走則災。
9. 兌生丁逢虎傷,忌印沖申。
10. 丁日辛年財,運逢戊貴。
(其餘古訣略)
丁火象徵萬物精氣,呈文明之光。天象如星光、月光、祥雲;地理如廚房、小門、邊界;人物多為婦女、藝術家、寡婦、少女、教師等;人體部位包括眼睛、心臟、血液等;性情柔順忠心、外冷內熱、不服輸;易患心臟、乳房、眼球、闌尾炎等疾病;關聯事物有烹飪、美容、陶瓷、火鍋店、燒烤等;植物如玫瑰、芍藥、肉桂、含羞草;動物多為飛蟲、爬蟲、螢火蟲等;器物則是發光、紅色、能源、燈飾、打火機、微波爐、烤箱、朱砂、核能等;數字相關為序數4、先天數6、六壬數4、五行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