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命運終究由自己注定與造就,沒有誰能真正「克」誰。例如女命中出現克夫的跡象,只是八字信息顯示婚姻不順,可能有離婚或夫婿早逝的情況發生。但夫婿之死與女人無關,而是他自己的八字注定——碰不碰到這個女人都會如此,不結婚也照樣會發生。只不過女命恰好注定要找個短命之夫,而男方恰好是短命之命,這種緣分碰到一起,拆都拆不散,不結婚都不可能。

在古代算命術中,除了為命主本人推算外,還常可根據一個人的八字推論其祖上、父母、兄弟、姐妹、妻妾、子息等六親。在看法上,六親各有其宮位,但更重要的是看用神是否有力。具體而言:
(1)年上正官:主得父母之力,女命則益夫益子,善於持家。月支正官忌官多、忌傷官重、忌帶合、忌七殺來混雜、忌日干太弱。正官以一個為貴,稍稍有點財星來生正官,是生於富貴之家,女命則是夫榮子貴、精明能干、有富氣之女性。
(2)年上見正官者:春心早動,戀愛較早。年上正官坐正宮,別支有劫財或正印透出者,命主少年時就飛黃騰達,名聲很大。
(3)年上見正官者:祖輩在當地是有點權勢的人(不能見刑沖,如有刑沖或官星空亡,則無福繼承祖業,祖業凋零),命主能得祖輩之人的幫助而獲得事業上的成功,並且家運較好,多得父母的寵愛。
(4)年上官星,月上見正印或正財者:一般在家多為老大,掌家權,能繼承家業。年上正官坐七殺、傷官、刑沖,命主有大災,祖輩早傷,壞官運,丟官罷職。年上官星坐偏印、羊刃、空亡,祖輩凋零,無祖產。年上正官坐祿神,祖輩之人是拿國家俸祿之人。年上正官月上傷官,祖父能干,祖母衰弱。
(5)身弱逢正官又見七殺者:為官殺混亂,先天克父母,童年時家境不佳,父母易離異。八字中官遇旺盛變成殺,或財星過旺,財生殺、殺克身,其人必因病失財,壽命不長,容易有生命之危。
(6)月令見正官:命主先天克兄弟,如若他支再見食神傷官,則會有多個兄弟,本人則是家中排行最小的一個。月令為正官者,其人公正清廉,父母兄弟有當官掌權之命,並且大都精明能干。月令正官別支見正印者,富貴雙全,在職業上只管人事、不管金錢,無實權。月令為正官,他支有正財者,則又管人事又管財務。
(7)月令正官通根:父親多為風流人物,會有外遇養情人之象,如若八字日柱無根,則父會早亡。大運流年行正印運時,母親易亡。月令正官通根,命主多克兄弟,如若兄弟姐妹很多,則會遭到刑克,常會有意外災難,不得善終。八字中官殺旺盛,兄弟稀少。
(8)月上正官坐正官:男命官運不佳,女命則會早婚,婚後多無固定的居所,常會有被丈夫拋棄之苦。月上正官坐七殺,女命情人很多,娼妓之命。月上正官坐七殺、比肩,主克兄弟。月上正官坐羊刃,命主生活艱險,孤陋寡聞。
(9)月上正官坐祿神者:大多在公檢法等執法部門工作。
(10)月上正官坐食神、傷官:命主為官時多居副職,常有隱退之念。女命月令正官丈夫佳,本人則是賢妻良母,事業得不到發展。
六親歷來說法不一,當今「六親」泛指親屬。其實,歷史上「六親」有特定的內容,其代表性的說法有三種:
不喜歡別人拘束,目無法律,我行我素,心地不正者行事會入黑道、徒匪之類。若在軍警界,則有不怕犧牲的精神,有立大功之事。女命夫緣薄,對丈夫感情不深,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喜歡自由業,不會有公職;若為從格,須天干或地支本氣有印星才會有公職。很難為官,與官無緣。男命與子女緣分薄,不關心子女,或子女有夭折、遠離自己之象。
人多孤獨,無靠,朋友少,凡事靠自己,個性強。靠技藝、手藝維生,從事技術服務之類職業,且是別人主動來求自己的職業。兄弟姐妹少。喜靜不喜動,個性孤僻,與人合不來。不願合伙做事,喜歡獨來獨往,凡事不願去求別人。眼裡沒有朋友、兄弟姐妹的存在,不願跟朋友及兄弟姐妹接觸。不適於開工廠及傾銷、代理之類事業。少言寡語,只關心自己,不願關心別人,少聯絡別人。
小時候生病不願吃藥。與母親緣薄,與長輩緣薄(從格除外)。其住宅後面有溝或地勢低平、無山、無屋子、無高樓等高建築物。記性差,好忘事,在社會中大都是學非所用。無靠山,不在公家企業單位上班(從格除外)。
一生財來財去,一場空,得多大財破多大財,往往上半年得財,下半年就破財。破財大多是無情之破,不是被騙被劫,就是病傷災方面,總而言之破得毫無代價。與父親緣薄,父多早喪,或病殘、無能。與妻緣分薄,晚婚,夫妻感情不好,難白頭偕老。八字不見財星之人,掙錢也困難,靠體力掙錢者比較多,沒有外財(有食傷除外)。花錢大多無計劃,或計劃不嚴謹,易因盲目投資而破財。
行事有恆心,變動少,但逢食傷之年則思變,必有職業、住處、思想觀念、投資去向方面的改變之事。八字不見食傷,小孩時反應遲鈍,開口說話晚,或說話吐詞不清,逢食傷旺年運才漸漸好轉。八字不見食傷之人,善守秘密,不願胡言亂語,不善言辭。為人說話留意分寸,不願閒聊。不喜歡運動、唱歌、舞蹈,或者說此人嗓音不好,唱歌走調,舞蹈步伐不太協調,姿態不優美。
1. 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史記·管晏列傳》:「上服度則六親固。」唐張守節正義:「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亦泛指親族、親戚。
2. 指父母、兄弟、妻子。《管子·牧民》:「上服度,則六親固。」尹知章注:「六親,謂父母兄弟妻子。」《漢書·賈誼傳》:「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以承祖廟,以奉六親,至孝也。」唐顏師古注引應劭曰:「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
3. 指父子、兄弟、夫婦。《老子》:「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王弼注:「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後漢書·循吏傳·秦彭》:「乃為人設四誠,以定六親長幼之禮。」唐李賢注:「立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
4. 從父作為親屬稱謂,指稱祖父的親兄弟的兒子(相當於《爾雅·釋親》中的從祖父)。從父年長於父者為從伯,意即堂伯;年幼於父者為從叔,意即堂叔。從父的對立稱謂為從子(從父子),即堂侄。
5.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為父子、兄弟、姊姑、甥舅、昏媾、姻亞,以象天明。」晉杜預注:「六親和睦,以事嚴父,若眾星之共辰極也。妻父曰昏,重昏曰媾,婿父曰姻。兩婿相謂曰亞。」即以父子、兄弟、姑姊(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姻亞(夫的家屬)為六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