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中國歷史悠久的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貴州、湖南、雲南、湖北、海南、廣西等省(區),其中半數以上聚居於貴州,其餘散布在湖南、雲南、廣西、四川等地。
在信仰方面,苗族傳統上信奉萬物有靈,崇拜自然、祀奉祖先,主要的原始宗教形式包括自然崇拜、圖騰崇拜與祖先崇拜。苗族傳統社會迷信鬼神、盛行巫術;此外也有部分苗族信仰基督教或天主教,信仰佛教、道教者則極為少見。

苗年,苗語稱「能釀」,是苗族人民最隆重的傳統節日。各地過苗年的日期並不統一,其中融水苗族以農曆十一月三十日為除夕,次日起過年,過這一苗年的人口最多、地域最廣。
苗年的民俗活動十分豐富,主要有祭祀祖先、吹蘆笙踩堂、走寨結同年等。蘆笙踩堂在本寨蘆笙堂舉行,男吹女踩、男女同樂:先由小蘆笙手吹出一陣短促的笙曲,接著大小笙手齊奏,姑娘們身穿百鳥衣、頭戴銀首飾與銀花冠翩翩起舞,銀佩的脆響和著笙歌,交織成節日動人的旋律。
苗族的趕秋節源遠流長。傳說在遠古時代(神農取谷種母題神話的另一傳說),苗族先祖神農派一男一女前往東方取谷種,教苗民種植,使人們有五穀食用。因此,湖南花垣縣麻栗場至吉首市矮寨一帶的苗民,每年立秋日前要過趕秋節,把神農派去取谷種的一男一女尊稱為「秋公秋婆」,以紀念神農的恩德。
由於立秋之前,水田、旱地作物正值黃熟,在神農的護佑下豐收已成定局,趕秋節便如同一場豐收動員會:四面八方的苗民齊聚趕秋集會,舉行對歌、跳鼓、盪鞦韆及其他娛樂活動,紀念神農先祖與秋公秋婆。後來,節中又融入英雄美女的愛情傳說,使趕秋節兼具禱念神農取谷種偉業與歌頌自由愛情的意義。近年來,花垣縣麻栗場的趕秋節每年吸引七八萬人參加,足見苗民對神農派人取谷種的崇敬。
苗族不僅在豐收定局的立秋前祭拜神農,秋收完成後還要舉辦大祭神農的節慶,苗民俗稱「跳香」。跳香節一般在秋後農曆十月舉行,盛行於湖南瀘溪、吉首、古丈、沅陵、辰溪等縣市。
每當跳香節到來,由苗族祭司主持,節期一般為一天一夜。除祭祀五穀神與神農外,還要跳「跳香舞」,當地苗族稱之為「督熊」——「督」在苗語中意為起伏地跳,「熊」意為苗族。這一天,苗族祭司主持男青年跳苗舞,以祭禱五穀神與神農。像苗族這樣在秋收前的立秋與秋收後的十月,都有專門的節俗和舞蹈祭禱神農的做法,在其他民族中尚未發現。
此外,苗族的傳統節日還有:牯髒節、姊妹節、八月八苗族風情節、短裙苗的茅人節、吃新節、殺魚節、燒魚節、斗牛會、踩鼓節、敬橋節、打背節、清江苗族的翻鼓節、跳花節、踩花山,以及節日上的刀梯會等,內容豐富多彩。
苗族人以大米為主食,輔以苞谷(玉米)、小米、高粱、小麥和薯類等雜糧,最喜食糯米。副食品主要有瓜類、豆類、蔬菜,以及作為佐料的辣椒、蔥、蒜等;肉類則有豬、牛、羊、雞、鴨及魚類。
苗族人口味以酸、辣為主,尤其嗜食辣椒,日常菜餚多為酸辣味湯菜。酸菜味鮮可口、製作方便,可生食也可熟食;平時吃新鮮蔬菜或瓜豆時,苗家也常摻些酸菜或酸湯,令人食欲大增。苗家的酸湯煮魚更是風味名菜——將酸湯加水、食鹽煮沸,取鮮活魚去除苦膽,放入酸湯中煮製而成,此菜肉嫩湯鮮、清香可口,一年四季皆可製作。
苗家擅長加工保存熏製腊肉、腌肉、腌魚、魚乾、香腸等,其中腌魚是苗族的傳統佳餚:將鮮魚剖開去內臟,抹上鹽與辣椒粉,置火上方焙烤至半乾,再入壇密封,食用時取出蒸熟。此魚骨酥、鹹辣適度、清香可口。
苗族人還喜歡製作豆腐、豆豉,加工豬灌腸、血豆腐等,也愛吃火鍋。苗族幾乎家家都會釀酒,酒分燒酒與甜酒兩種。燒酒又稱「便當」,因酒精度較低(一般在二十至三十度之間)而入口順口,但後勁較大,常在不經意間醉倒,其名即取自摔倒時發出的聲音。客人到家常以酒代茶相請;若遇貴客,則殺雞以待。
四大寨一帶殺雞烹製成「雞八塊」(雞頭一塊、內臟一塊、雞胸一塊、雞尾一塊、雞卦兩塊、雞翅兩塊)。席間,主人首先拈起雞頭連著雞頸並纏雞腸的一塊敬給主客,再將其他幾塊拈放碗中、雙手遞給其他客人,以示敬意。
苗族的傳統婚俗,是青年男女透過公開對歌相互認識,交往日久產生愛情後,男方告知家長,請媒人到女方家說合。整個程序包括:提親、交財禮、訂日子、結婚,過程講究而隆重。
第一次請媒人叫「扣沙吳」。媒人什麼也不帶,到女方家坐定後即暗示來意:「聽說你家有酒,有一處好親戚叫我到你家找酒喝哇。」主人隨即回道:「我以為你們是來歇客的,我家沒有酒,是不是進錯了門?」經過一番舌戰後,主人即招待客人吃飯,但忌用綠色菜餚上桌,恐婚事成後兩小口「綠眼」、夫妻不和睦。
媒人一般為三人,均為男性,所帶物品包括一袋十斤左右的包谷炒麵、十個雞蛋,以及已宰殺好的兩隻雞(公母各一)。若女方答應親事,便收下這些東西,兩隻雞當即宰殺共食;若不答應則原物退回。
媒人到女方家後,女方家人及姑娘的外公、外婆或舅父等都來參加,並與媒人於席間議定聘禮。居住在四大寨的苗族稱這道手續為「放洋錢」,即給女方家庭及外家的錢財,有時還吃小酒,稱為「弄彭」。酒席結束後,男方主人將錢交給媒人,媒人再按女方主人所介紹的親戚一一交清「認親錢」,每戶多則十元、少則一角。凡得到兩元以上者,待來年正月女婿上門拜年時,需回贈一定禮物。
由男方家邀請族中長者和媒人一道上女方家訂親,隨帶禮物為數封糖(一般視女方宗族戶數及外家親戚戶數而定,一戶一封)、一壺酒、一隻雞、一塊豬肉;操滇東北方言的苗族一般還需帶一隻羊。女方家殺雞祭祖,並與媒人一同看雞卦。
除透過媒人給女方家送去一壺酒和喜糖外,還需送財禮錢及衣物等。財禮錢多少不等,少者百元左右,多則數百元,有的只送衣物不送錢。
確定結婚日期後舉行婚禮。新娘步行、不坐轎,少數騎馬,操各方言的苗族婚禮儀式差異較大。婚期男女雙方均設酒席宴請賓客。新郎親自赴女家接新娘:新郎抵達新娘家後,由新娘的舅父饋贈一件長衫,當時穿上,再穿上岳父母打發的長衫。穿好長衫後當即擺禮,過去用銀子,需帶秤隨行,當著賓客的面稱量,都是最大位數,一般是九錢九厘銀子,取「久」的諧音,寓意「久長久遠、吃不了用不盡」。
新娘在前往男方家的路上,忌腰帶、鞋帶鬆脫,忌打雷、過橋等;若非過橋不可,則由他人背過。新娘到家當天打粑粑,打粑粑的人必須是夫婦雙全的男性,切忌「四眼人」(孕婦)的丈夫參與。新郎家先派幾名歌手到新娘家對酒歌,邊飲酒邊唱歌,「歌不離口、碗不離酒」,直到天亮。結婚生下第一個孩子後,要辦「月米酒」(俗稱嬰兒酒),外家赴宴所送禮物有背扇、小被子、花布、雞、蛋、米等。
從立春那天算起,逢子日便是小年。如正月初四恰逢子日,那麼從初三晚上半夜子時就要起忌。屆時一家大小彼此相望、靜悄悄地不說一句話;第二天全家休息,關門閉戶不上坡、不做農活,一直要到初四夜晚子時才解忌。
清晨起床後至吃早飯以前的這段時間,忌說龍、蛇、虎、豹和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