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印,又稱「吞啖煞」,俗名「梟神」。在八字命理中,食神最忌諱見到偏印,故有「逢梟則奪」之說。以五行生剋而論:如甲木生丙火,丙火便是甲木的食神;火能生土,甲木以土為財;財旺生金,金剋甲木為官。如此一來,食神生旺,財官俱備,格局自然清貴。

然而,甲木若遇壬水,壬水即為甲木的偏印。壬水旺盛便會剋去丙火,丙火受制則無法生土,無土甲木便失去財星;同時丁火與壬水相合化木,木堅金缺,傷了辛金,無辛金甲木便沒了官星;更甚者,壬水剋去丙火之後,庚金七煞不受制伏,得以肆虐,反過來傷害甲木,日主遂生災禍。這正是「用食神者忌見偏印」的道理。
凡是命帶偏印之人,古書多認為福淺壽短,但若偏印有了制合,便無力傷害食神,其命仍可論福。例如甲日生人遇見壬辰、壬戌,壬水雖為甲木的倒食,但辰、戌之中藏有戊土可以剋制壬水,又藏丁火能與壬水相合,倒食之壬因此不能為害。
若柱中日主身旺,又有財有官,便可取偏印為用,助益己身而成福。五陽日生人逢偏印,能暗合傷官以生財;五陰日生人遇偏印,則能暗合財星。柱中若無食神,只作偏印格看待。
反之,凡是命中食神遇見偏印(倒食)之人,多主一生成敗無常,體貌不揚,膽小心虛,難有所成,且易剋害六親——幼年剋母,成年剋妻。
梟神若見官星七煞,一生多成也多敗;偏印遇財星照耀,反辱為榮,生旺者為貴,身弱者乃平常之命;遇傷官而平生富足;見食神則一生孤苦伶仃。
某造:丙戌、丙申、甲戌、壬申。甲木見丙火為食神,又見壬水為倒食。甲木生於申月,受申中所藏庚金七煞剋制而無氣;二丙火旺,洩走甲木之氣;壬水又剋去丙火,使庚煞無制得行其凶,所以這是無名無利之命。
某造:壬申、壬子、甲戌、丙寅。壬水為甲木的偏印,丙火為甲木的食神,但甲祿歸寅,丙火得祿於寅而不受制,形成水精火秀之妙,呈現木火通明之象。
綜上所述,命中本忌偏印,但若遇有制合,反而轉為貴格,切不可一見偏印便斷定為凶。印分正偏:正者稱正印或印綬,偏者稱偏印或梟神。食神最怕倒食,「逢梟則奪」正是指此。命帶偏印,不是早夭便是福淺貧寒,但若逢制合,又可轉凶為吉。由此可知,星神雖可分出偏正吉凶,但在實際推算時,關鍵在於彼此之間的生化制合,星神本身的吉凶並非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