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害又稱「六害」或「六穿」,全名為「穿心六害」。所謂穿害,就是故意干擾、破壞的意思。地支六合象徵團結融合為一體,若遭遇外力衝擊拆散,其合力必受破壞;因此,凡能衝擊六合局中任一組合者,即屬穿害。

兩支互相陷害,使之無法與另一支產生六合,好比嫉妒心強的人,只希望他人離散孤單,而不願見他人和睦相處一樣,所以六害帶有嫉妒、暗害的意味。
從數理角度觀察,相害似乎與地球磁場向量有關,而與五行之克無關——凡相害的兩支,其方位夾角均為210度,這是六害區別於其他地支關係的重要特徵。
相害的實質仍是生克作用。論命時的原則是:有合沖先論合沖,無合沖再看刑,無刑再看害。但刑、沖、合、害會因距離遠近、阻隔,以及大運流年的介入而發生變化。
相害不僅是地支本氣之間的相互生克,藏干也會參與其中。例如子未相害,是子中癸水克未中丁火;若丁火為用神,則主有災,多應病傷之災。
在地支「沖、合、會、刑、害」的各種關係中,以「沖、合、會」較為緊要,「刑、害」的作用則相對較輕。
值得注意的是,地支之害並非由陰陽五行生克而來,故兩支相害時,是雙方互相產生作用與影響,絕非單方面對另一方的作用。
例如子午相沖,子勝午敗。此時若有丑合子而害午:若子為吉神、午為凶神,則丑合子反而減輕了吉力,但也不比午受沖更重,而是減輕了懲凶之力,反而不利於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