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中,若正官與七殺同時出現於命局,便稱為「官殺混雜」。同理,正印與偏印、比肩與劫財、食神與傷官、正財與偏財等十神成對並見,若彼此能夠相稱平衡,反而是最理想不過的狀態。
古人常以國家來比喻八字:七殺如同軍事力量,正官如同政治體制,兩者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方能治理有序。因此,官殺混雜又可細分為真混與假混、可混與不可混、似混而實不混等多種情況,並非一概必須去掉其一不可。

1. 正官與七殺的力量相差極為懸殊,強弱分明,不構成官殺混雜。
2. 官殺雖然並見於命局,但原局中有合神、克神或沖神能去除其中之一,也不算官殺混雜。
3. 日干強旺,需取官殺拘束日主為用神,但原局中官殺力量微弱,或官殺與日主遙隔不通,同樣不算官殺混雜。
4. 正官與七殺力量雖相差懸殊,但一個藏於地支、一個透於天干,此為「假混」。若八字以官殺為用神,可以不必理會;但若以官殺為忌神,則須設法以合或制的方式去除其一,通常去掉較弱的一個。
5. 正官與七殺力量強旺且勢均力敵時,若八字以官殺為用神,這仍屬假混,不必理會,這種人往往能同時擔當多種重任。
反之,若八字以官殺為忌神,官殺勢均力敵便屬「真混」,必須除去其一。這種人一生操持勞碌,卻總嫌其勞而無功。
6. 官殺並見,原局食傷也並見時:若官星較弱則去官,殺星較弱則去殺;若官殺力量相當,則須視食傷何者較強而定——傷官較強則去官,食神較強則去殺。
7. 官殺混雜的具體去留方法如下:
8. 原局只見正官而不見半點殺星,若格局清奇,稱為「純官為貴」;只見七殺而不見半點官星來混,若格局清奇,則稱為「純殺為貴」。此二者一旦行運相助,大多能夠發富發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