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即年庚之意。在舊時的婚俗中,凡寫有男女雙方姓名、籍貫、生辰八字,以及祖宗三代姓名的紅色柬帖,即稱為「庚帖」,亦稱八字帖、八字全帖、龍鳳帖或婚帖。男女雙方互換庚帖,代表彼此求婚或定婚的意向。一般而言,尚未訂親的男女會委託媒人持庚帖前往對方家中代為求親。

女方庚帖由媒人帶回男家後,便進行所謂的「合婚」,這相當於傳統「六禮」中的「問名」環節。合婚包括「問神祖」與「合八字」兩個部分,具體程序各地不盡相同。
一般做法是男家先將女方庚帖壓在家中供奉菩薩或祖先的香爐下,有的則置於灶王爺牌位前,須存放三日或更長時間,以聆聽神祖示意。在這段日子裡,若全家諸事順利、六畜平安,甚至連一只碗、一雙筷子都無破損,即為不沖不破的吉兆,代表神祖認可,婚事得以繼續;否則須立即退還庚帖,婚事告吹。閩南一些地方俗稱這道手續為「壓圓」或「三日圓」。
漳平:男家除了將女方庚帖(當地稱「婚頭」)壓在神龕前的香爐下之外,還需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於「婚頭」之上。三天後若家中未發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保持清淨,便認為兆示吉祥、姑娘貞潔無瑕,成婚有望;反之則婚事中止。
建陽:將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分別用一張黃紙書寫,壓於香爐下,上面各點燃一支香或一支蠟燭。若兩支香或蠟燭燃盡的速度大致相同,意味著雙方般配;若速度相差太大,或其中一支中途熄滅,則表示這樁婚姻難以和諧美滿,婚事便不成功。
崇安:合婚庚帖須放置於祖先香位前七天,並點燃香燭不得停熄。如果燭盡香殘、杯盤破損,或雙方出生年月上有所抵觸,這樁婚事就要告吹。
舊時從求婚到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統稱為「六禮」,具體流程如下:
當兒女到了婚嫁之年,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男家在納采時,須備妥約三十種象徵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會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家境與人品。
指男家詢問女家女兒的姓名與生辰八字。若女家接納提親,便會將女兒的姓名和時辰八字交給男家,置於神前或祖先前占卜吉凶;如卜得吉兆,男家便會決定迎娶女家女兒。
又稱「過文定」。男家選擇吉日,帶著三牲、酒禮等禮品到女家,並正式奉上聘書。接收庚帖後,會將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請示吉凶,確認雙方年庚八字沒有相沖相克。確定無沖克之虞後,婚事即初步議定。
又稱「過大禮」。「納」是聘財之意,「征」即「成」,也就是男家須致送聘禮後方可成婚。過大禮時,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為全福之人)偕同媒人,攜帶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完成納征儀式後,婚約便正式定立。這是訂婚中最隆重、最重要的儀式,因為儀式過後就等同正式締結了婚約。如同「過文定」,男家會擇定吉日攜聘金與各種禮品前往,而女家亦會準備回禮。
又稱「乞日」,即「擇吉日」成婚之意。男家擇定成婚的良辰吉日後,備妥婚期吉日書和禮品送往女家;女家受禮並同意後,婚期便告確定。
在結婚吉日當天,穿著禮服的新郎偕同媒人與親友,親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抵達女家前,須先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回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拜地、拜祖先的儀式後,新娘便被送入洞房。
合婚庚帖是用於男女雙方之間求婚或訂婚的柬帖;而結婚請帖則是男女結婚時宴請賓客的柬帖,兩者用途截然不同。
格式為:坤(女方)xx年xx月xx日xx時(農曆),須使用紅色紙張書寫。
除男女雙方本人外,其他親友如雙方父母及媒人等,只需提供生肖與歲數即可,不必附上全部的生辰八字,亦不完全需要雙方全家人的八字資料。
以紅包袋裝妥即可。
不必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