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經》六十四卦中,同人卦由下離上乾組成,稱為「天火同人」,象徵人與人之間的和同、親近與合作,是古人探討「如何與人和睦共處」的重要卦象。本文將從卦序、卦體、卦德、卦名、卦用到六爻爻辭,帶您全面認識同人卦的深層含義與作用。

《序卦傳》云:「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天地閉塞之勢不可長久,閉塞之後必須尋求與人相通之道,故否卦之後繼以同人卦。
同人卦為五陽一陰之卦,屬坤類。坤之第五爻與乾之第二爻相交而成同人,於八宮中屬離宮歸魂卦;錯卦為師,綜卦為大有;內互巽,外互乾,合互為小畜;以六二為卦主。
《象傳》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天體在上,火性炎上,天與火趨向相同,取其相近之義,此即「同人」之名所在。「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效法此象,依類族辨別事物之異同。
情剛性柔,情健性明。
後天之離取代先天之乾位,先後同位,故名「同人」。外剛健而內文明,有光明磊落之象;柔爻得位得中,善於與人相和。《雜卦傳》云:「同人,親也。」
明代學者焦竑指出:同人以柔為主,然而徒有柔順並不能真正與人同,必須以天德行之,故雖得位得中,仍須應乎乾剛,方可成其「同人」。這是以「無所比」為比,以「有所不同」為同,所以《象傳》說要「類族辨物」。
就卦義而言,同人即「與人同」。上乾為天,下離為火,火焰升騰向上,其性同於天;同則通,通則亨通順遂。
求同並非易事。凡欲與人同心者,自己必須有所樹立,對方亦須有所呼應。若自身毫無憑藉卻強求與人同,無所呼應卻空言相與,皆是必不可得之事。
同由於異。凡事物彼此相異者,理應互相違背,卻偏偏不相違背,反而相互成就:有無相通、高低相成、奇偶相合、虛實相容,萬物的妙用正在於此。
卦辭: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同人卦內卦為離,象徵日、火、光明;外卦為乾,象徵天、大赤、運行。日月附麗於天,光輝燦爛。離火在下炎升,其性同於天,故稱「天火同人」。
細觀本卦六爻:初九「同人於門」,只及近處而未推及遠方,尚可謂「無咎」;上九「同人於郊」,雖已遠離宗黨卻未達於曠野,同人之志仍未伸張。中間四爻之中,六二為卦主,專與九五相應,因囿於私情而得「吝」;九三設伏兵以求同,出於私欲而非公心;九四不中不正,無應無與,本有越牆爭奪之勢,然度德量力之後回歸道義,雖未得同人之實,卻得同人之理,故特許之以「吉」;九五興師之後始與六二相遇,雖得同人之實,卻失同人之義。統觀六爻,皆未能盡「同人於野」之義,足見求同之不易。
物有閉塞,理有違悖;閉塞至極,情屈理虧,自必求通。人為萬物之靈,有良知、有共識,能類族辨物、善與人同;同則可通,通則亨通。求同之道有二:一是自身須有所守、有所立;二是須有寬容大度之心,能捨己從人,不囿於門戶之見,不偏於一己之私,以道義為準則,主敬存誠,推己及人。若人人皆能如此,則世界大同的理想將不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