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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小過卦爻辭全解:六爻白話釋義與命運吉凶解析

     編輯:周易算命

「爻辭」是《易經》中針對各卦每一爻所繫的文辭,透過卦象與爻辭的對照,可以推知人生際遇與命運的變化。《易經》共有六十四卦,每一卦皆配有相應的爻辭。那麼,易經「小過卦」的爻辭內容為何?以小過卦分析命運又該如何解讀?如果您還不太了解,不妨參考以下的完整解析。

易經小過卦爻辭

易經小過卦卦辭解釋

第六十二卦:《小過卦》

卦辭: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白話】《小過卦》象徵略為過分。小過之時可致亨通,但應以守正為本,故利於堅持中正之道;可以去從事一些小事,但不可貿然涉足大事;飛鳥留下悲鳴之時,不宜向上強飛,而應向下棲息,如此方為大吉。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白話】《象辭》說:《小過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為山上響雷之象,雷聲超過尋常雷鳴,以此比喻「小有過越」。君子應效法「小過」之象,在一些尋常小事上略有過分——行止時格外恭敬,遇到喪事時格外悲哀,日常用度格外節儉,藉此矯枉過正,涵養德行。

小過卦六爻爻辭詳解

初六:飛鳥以凶

【白話】初六,飛鳥一味向上強飛,將會出現凶險。

【象傳】「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飛鳥向上強飛而致凶,是咎由自取,無可奈何。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白話】六二,超過祖父,遇合祖母;但不擅自越過君位,君臣相遇相合,必定沒有禍患。

【象傳】「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之所以不能擅自越過君位,是因為作為臣子不能超越至尊。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白話】九三,自恃強盛而不肯過分防備,終將被人所害,故有凶險。

【象傳】「從或戕之」,凶如何也!——將要為人所害,說明面臨的危險是多麼嚴重啊!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白話】九四,沒有禍患。不過分恃強逞剛,就能遇合陰柔;但若主動迎合陰柔則有凶險,因此務必心存戒惕,不宜施展才用,並要永遠堅守中正之道。

【象傳】「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不過分恃強就能遇合陰柔」,是因為九四以剛居柔位,位置不正;「主動迎合陰柔會有凶險,務必心存戒惕」,是說若主動逢迎,最終將難以長久無害。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白話】六五,烏雲密布天空卻不下雨,這些烏雲是從城邑西邊飄來的;王公們用繫繩之箭射取藏在洞穴中的野獸。

【象傳】「密雲不雨」,已上也。——烏雲密布而不下雨,是因為陰氣已超越陽氣,陰陽不相交合,故不能化雨。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白話】上六,不能遇合陽剛卻超越了陽剛,如同無處安棲的飛鳥遭受射殺之禍,因而凶險,這就叫做災殃禍患。

【象傳】「弗遇過之」,已亢也。——不能遇合陽剛卻超越了陽剛,是指其過分已達極點,再危險不過了。

易經小過卦析命運:開明通達的批評觀

小過(卦六十二)——開明通達的批評觀

原文

(艮下震上)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初六:飛鳥以凶。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注釋

①小過是本卦的標題。「過」有經過和責備兩個意思,全卦主要講對批評的看法,「過」字在卦中多次出現。由於前面已有「大過卦」,所以本卦稱為「小過」。②可:有利於。小事:周代以祭祀和戰爭為大事,其餘皆屬小事。③遺:留下。音:鳥的叫聲。④以:帶來。⑤過:責備、批評。祖:祖父。(6)遇:禮遇,「過」的反義詞。妣:祖母。(7)不及:趕不上,有缺點。(8)從:用作「縱」,意思是放縱、聽任。戕:傷害。(9)無咎:這裡指沒有過錯。(10)勿用:不利於。(11)弋:射鳥。(12)彼:這裡代指野獸。(13)離:用作「羅」,意思是網,指捕鳥的網。

譯文

小過卦:亨通,吉利的占問。對小事有利,對大事不利。飛鳥飛過,叫聲仍留在耳際。對大人不利,對小人有利,大吉大利。初六:飛鳥經過,帶來凶兆。六二:祖父可以批評,祖母可以稱讚;君王也有缺點,臣子也可以誇獎,沒有災禍。九三:不要過分指責,但要防止錯誤發展;倘若放任不管,便是害了他,凶險。九四:沒有錯誤就不要指責,而要加以誇獎;日後有出錯的危險,一定要防止,不利於占問長久的吉凶。六五:在西邊郊野的上空陰雲密布,雨卻沒有落下來;王公射鳥,反而在洞穴中抓到野獸。上六:對沒有錯的人不表揚反而批評,就像用網羅捕飛鳥一般,凶險,這就叫災禍。

讀解

在討論批評之前,作者先確立了一個原則界限:祭祀和戰爭這樣的大事不可隨便批評,此外的一切「小事」都可議論、可批評、可表揚。這說明了祭祀和戰爭的神聖地位。更重要的是,在可以批評的範圍內,作者持的是一種開明的立場,特意指出批評對地位尊貴者(王公貴族、家長官長)同樣適用,他們也都可以被批評。同時,批評要及時、恰到好處,注意褒貶的適當運用。

如果在後來的專制時代,這樣的言論肯定會被視為「犯上作亂」,不容於統治者,說不定作者還會因此陷入「文字獄」。美國作家房龍曾寫過一本書叫《寬容》,講述西方歷史上統治者對思想、言論自由的不寬容。其中的一些情況,在古代中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允許思想自由,更不用說對君王將相、王公貴族的過失錯誤評頭品足了。

只要是人,都有所長也有所短,批評與褒揚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可是,這個本來簡單明白的道理,由於把人劃分出等級,反而變得越來越複雜,甚至會招來殺身之禍。這是人類的悲劇,還是歷史的悲劇?寬容說來容易,做起來卻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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