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同人卦是《易經》六十四卦中的第十三卦,卦象為離下乾上,屬中上卦。內卦(下卦)為離,象徵日、火、光明;外卦(上卦)為乾,象徵天、大赤、剛健前行。火性炎上,與天相合,故稱「天火同人」,寓意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同心同德。

同人卦的卦辭是:「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意指與人在廣闊的原野上相聚相交,通達順利;既有利於渡過大河險流,也有利於君子堅守正道。
乾為天,離為火。人與人和睦相處、志同道合,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既能順利渡過艱難險阻,也有助於保持君子的情操與操守。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其寓意是天與火和諧包容、相互呼應。君子應多結交志同道合的朋友,明白「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道理。人際關係順暢和諧,事業才能順利發展。
同人卦的卦象是離在下、乾在上,離為火、乾為天。火象徵臣民,此卦象表明君主的命令能夠下達到民眾之中,同時百姓的心願也能上傳給君主,上下溝通無礙,故稱為「同人卦」。君子明白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道理,因此能將人按類別加以區分,明辨異同。
《同人卦》認為,人民的共同心願是實現天下大同。若能順應這一思想,便能贏得廣大人民的信任,出現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但需注意,這裡所說的「大同」並非狹隘的宗族團結,更不是拉幫結派,而是指老百姓與當政者都能拋棄個人私心和一家一族的偏見,以天下為公,同心協力謀求幸福安康的生活。
同人卦為「多助」之卦,消息:七月。卦象結構為離下乾上,大象:天與火,讀曰:天火同人,五行屬金。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意即事物不可能永遠閉塞不通,所以否卦之後便是同人卦。
五陽一陰之卦,坤類。坤五交乾二成同人,屬離宮歸魂,錯師,綜大有,內互巽,外互乾,合互姤,以六二為卦主。
情剛性柔,情健性明。
後天之離取代先天之乾位,先後同位,故名「同人」。外剛健而內文明,有文明之象。柔而得位,善與人同。《雜卦》云:「同人,親也。」焦竑說:「同人以柔為主,然徒柔不能同人也,必以天德行之,故雖得位得中,必應乎乾,乃可以同人。此以無所比為比,同人以有所不同為同。」所以《象傳》說「類族辨物」。卦義:同人,親也,與人同也。上乾為天,下離為火,火炎上而燃升,是其性同於天;同則通,通則亨矣。
同非易事也。凡欲與人同者,在己必有所立,在人必有所應。無物而求同、無應而言與,皆必不可得之數也。同由於異,凡物之相異者,宜其相違矣,乃不相違,而轉相得焉。有無之相通、高低之相成、奇偶之相合、虛實之相容,物之妙用,遂於是乎見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剛走出家門便與人和同,沒有災禍。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只與本宗族內部的人和同,是導致吝惜狹隘之道。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在草叢中埋伏兵馬,登上高陵觀望,三年也不敢興兵出戰。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登上城牆卻不發動進攻,反而獲得吉祥,因受道義所困而回歸正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先是痛哭號咷,後來破涕為笑,大軍出征獲勝後終於相遇。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在郊外與人和同,雖無悔恨,但求同之志尚未完全實現。
同人,內卦象為日、為火、為明;外卦象為天、為大赤、為行。日月麗乎天,光輝燦爛。離火炎於下,其性同於天,故曰天火同人。
本卦六爻:初九「同人於門」,近而未致遠,曰「無咎」;上九「同人於郊」,雖遠而未至野,同人之志未得伸。中間四爻,六二為卦主,專同於九五,匿於私情而得「吝」;九三設伏兵以求同,是出於私欲而不為公;九四不中不正,無應無與,有攘三、御五以爭同於二之勢,度德量力之後而歸於義,雖未得同人之實,而得同人之理,特贊之以「吉」;九五興師後與六二相遇,雖得同人之實,而失同人之義。統觀六爻,均不能盡「同人於野」之義,可見求同人之不易。
物有閉塞,理有違悖,閉塞至極,情屈理虧,自必求通。人為萬物之靈,有良知,有共識,類族辨物,善與人同,同則可通,通則亨矣。求同之道,一則須自身有所守、有所立;二則須有寬容大度,能捨己從人,不囿於門戶之見,不偏於一己之私,以道義為準則,主敬存誠,推己及人。若人人能如此,則世界大同的理想將不難實現。